对于合同的签署大家一定要足够严谨哦,签署合同主要目的就是维护我们自身的合法权益,发奋范文网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农村房屋买卖合同8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篇1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买房:(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私有住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其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该房屋具体状况,并自愿买受该房屋。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甲方所售房屋位于白云区麦架乡下堰村阴阳寨皂角旁(刘家门口),房屋占地面积约为211。2平方米,院子占地面积约为100平方米,房屋为三屋楼,一楼为4个门面,2、3楼为套房,中间有楼梯间,房屋总面积约为700平方米,一楼门面为框架结构,二、三楼住房为砖混凝结构,二、三楼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
第二条房屋价格及其他费用: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所售房屋总金额为人民币壹佰壹拾万元整(¥1100000);
第三条付款方式:签订合同之日一次性付清;
第四条特别约定:
1、因乙方所购房屋为农村集体土地上建筑。该房屋买卖过程中所发生的交易或过户需要本村村民委员会同意或有关部门审批的手续问题,甲方应当积极全力配合乙方一起解决妥善。若因此引发相应纠纷的,由甲方负责处理。
2、如乙方所购房屋以后可以办理房产证时,甲方应予以积极配合,但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
第五条该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房屋正式交付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六条今后如房屋重建,甲方应承认乙方的住房面积。如国家征地,土地赔偿及住房面积赔偿均归乙方所有,甲方负责积极配合;
第七条本合同签订之后,房价涨落,买卖双方不得反悔;
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第十条本合同附二、三楼平面图;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甲方(签印):____________住址(工作单位):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印):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篇2
近年,农村的房地产市场逐渐活跃,农民往往将其在宅基地上所建房屋或者出租、或者售与他人。购买者中有的是本村或外村村民,有的是外来打工者,还有的则是城镇非农业户口居民,在类似的房屋买卖中产生的纠纷也较多。该类案件诉至法院后,涉及的首要问题即是:合同是否有效。一种意见认为,如果购房者能取得宅基地使用权,买卖合同不存在其他违法行为,则应认定合同有效。另一种意见认为,村民对宅基地只享有使用权,而无处分的权利,而出售住房的行为,实际上已处分了宅基地使用权,故合同应认定无效。
争议产生的原因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下称《土地法》)规定: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尽管该条是针对宅基地申请而规定的,但从该法及该条的规定来看,农村村民出租、出售宅基地上所建住宅,法律并未予禁止,也未对该出售行为设置任何限制。但农村宅基地属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只有集体组织的成员才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权。而通过房屋的转让,也将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宅基地使用权一并转让,将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扩大到非集体组织成员、甚至是城镇户口的居民。同样,根据《土地法》的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如果房屋转让只在集体组织内部成员之间进行,也有可能使购房者通过房屋的受让而使自己拥有的宅基地面积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那么,农村的房屋到底能否转让,这类合同的效力应如何认定就非常值得关注和思考。
对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持审慎的态度,缘于国家对农村土地的一贯政策规定。《土地法》明确: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从八十年代以来,国务院多次行文,强调对耕地的保护。有关行政规章、文件对农村建房、宅基地的申请也规定了严格的审批程序。1993年11月1日实施的《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规定:农村村民建房的,应先向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提出建房申请,经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后,如果是需要使用耕地的,经乡级政府审核、县级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再向县级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用地,经县级政府批准后,由县级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划拨土地;如果是使用原有宅基地、村内空闲地和其他土地,也应由乡级政府根据村庄、集镇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批准。城镇居民如需使用集体土地建房,还应经其所在单位或者居民委员会同意,再按上述两种情况办理审批手续。因此,有人认为,既然宅基地申请有严格的规定,村民转让房屋也涉及到宅基地使用问题,应从严掌握。只有在买受人按有关规定申请到所售房屋宅基地使用权后,才能认定购房合同有效。如果这种观点成立,村民售房的权利将无从行使。
农村房屋买卖的出售方一般为农村集体组织的村民,而购买方存在两种情况:一是集体组织内部成员,二是集体组织以外的成员。集体组织内部成员又有三种具体情况:一是本身已有宅基地,且符合国家规定的宅基地标准。二是已有宅基地,但尚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三是已在集体组织落户,但尚没有被分到宅基地。根据一户村民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的规定,对已有宅基地且符合国家标准的村民,再申请宅基地是不可能得到批准的。对第二种情况的村民,尽管其已有一处宅基地,但如无法定理由,也很难再申请到第二处宅基地。对第三种情况,申请宅基地必须经过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因此,即使是售房行为发生在村民集体组织内部成员之间,也将难以进行。售房者首先要审查购房者的具体情况,这无疑是不现实的。如果是村民集体组织外部成员申请宅基地建房,条件将更为严格。如果将这些规定适用于售房行为,购房者的资格待定,村民出售房屋将难上加难。
通过前述提到的法律、法规规定,不难看出,国家对宅基地申请是严格控制的,而上述规定并不涉及村民已按规定申请到宅基地并按审批手续建造房屋,但关系到在出售房屋问题上发生争议如何认定。看待这一问题,究其实质是如何认定宅基地的权利性质,以及宅基地上的权利与地上建筑物的权利关系。
我国土地所有权的主体分为国家和集体两种。宅基地所有权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其使用权由集体组织按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划拨给村民使用。作为宅基地使用权人,有权在取得的土地上享有占有、使用的权利,可以在该土地上建造住房以及其他附着物。作为使用权人无权单独转让宅基地,但如果使用权人在宅基地上已建造了房屋,房屋的所有权的完整权能属于宅基地使用权人。此时,房屋的所有权与土地的所有权分属不同的权利主体,双方在权利行使方面必然相互牵制。而房屋与土地紧密结合的特点决定了二者必有一方要妥协,或者房随地走或者地随房走。
如果只能允许房随地走,那么村民因不享有土地的所有权将影响其房屋的所有权的行使。他只能对其建筑物或其他附着物享有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而无从行使最重要的处分的权能。如果宅基地使用权人欲走出农村、到处面的世界开创一番事业,其宅基地上的合法建筑只能通过出租来发挥物的效用。无疑,这使其权利的行使很不充分。如果允许地随房走,即村民有权出售住房,村民对房屋所有权的行使将不存在任何障碍,那么此举是否有碍集体经济组织对土地享有的所有权呢?笔者认为,并不影响。宅基地一旦划拨给村民使用,集体经济组织对其所有的土地实际上并不能行使更多的权利。当村民出售房屋时,仅仅是宅基地的使用权人换了另外的主体,村民并不能通过出售房屋而从中获得宅基地的收益,他只能获得出售建筑物的利益。因此,对集体经济组织的经济利益并不存在侵犯的问题。且允许农村房屋自由转让,将使农村的房屋发挥最大的效用。
物权法草案第十五章规定了宅基地使用权,从草案规定可看出,草案允许农村房屋出售。该草案第272条:建造在宅基地上的住房所有权转让的,宅基地使用权同时转让。第273条:建造在宅基地上的住房所有权抵押的,在实现该抵押权时,宅基地使用权同时转让。由此可见,草案对房屋所有权与宅基地使用权的关系采地随房走。
应该说草案的规定是积极、合理并可行的。我们可以比较一下城市居民的房屋所有权与农村村民的房屋所有权。城市居民出售拥有所有权的住房,法律并未设置特别的规定。城市的房改房与农村的房屋有一定的相似之处,房改房的售价中不含土地收益,因此建设部规定已售公房上市应当向国家或产权单位补交一部分土地收益。国家对城市房地产二级市场持积极的开放政策。农村村民享有的住房所有权与城市居民的住房在所有权的权属方面并无二致,如果对村民售房采限制性政策,对村民来说是不公平的。为此,笔者建议,国家对村民售房也可考虑参照城市房改房上市的有关做法,由集体土地所有权人收取一定的土地收益。作为村民,其无偿使用宅基地是基于其特定的社员身份,通过购房取得他人宅基地使用权的人如果不具有社员身份,完全可以通过向土地的所有权人交纳一定的费用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如果是具有社员身份的人,可分为两种情况:其已有宅基地且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可以购买他人的住房,但必须缴纳一定的土地费用。如果是没有宅基地或达不到规定的标准,可以经过报批后,无须缴纳一定的土地费用。如此考虑与国家的土地政策并不矛盾,国家对耕地的保护是采取严格的政策,而宅基地与耕地性质不同,经过合法报批,宅基地上已建造了建筑物或附着物,一般不会再恢复到耕地性质,允许农村村民出售房屋与国家对耕地的保护政策并无抵触。因此,对宅基地上住房的出售应当采用放开的政策。关于宅基地的控制应当在宅基地的申请上从严把关。“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建议改为“一户只能申请一处宅基地”。总之,笔者认为,村民出售住房的合同,如果没有其他违法行为,以认定有效为宜。
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篇3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甲方现有位于 的私房一套,结构是 联 层,建筑面积 平方米,合计面积 平方米,已办理土地使用证、城建用地许可证、房产证,另有一处有使用权的院落共计 平方米,甲方自愿转让给乙方,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房屋及院落总价 万元,乙方愿以此价格成交。
2、甲方须确保自己的土地、城建、房产证件真实合法、有效,且必须确保乙方改建施工过程中,与四邻没有纠纷。如果乙方在城建与施工中与四邻有产权、界限、风 水等纠纷,甲方必须负责处理、调解。
3、甲方有义务提供资料协助乙方办理相关证件的过户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4、付款方式:本协议签字之日付 万元,除下部分 万元在过户手续完成后一次性付清。
5、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篇4
卖方:(甲方):
买房:(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私有住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自愿将其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该房屋具体状况,并自愿买受该房屋。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1、 甲方所售房屋位于 房屋占地面积约为 平方米,院子占地面积约为 平方米,房屋为正房四间、东西偏方各一间。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
第二条 房屋价格及其他费用: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所售房屋总金额为人民币 万 千元整(¥ );
第三条 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之日一次性付清;
第四条 特别约定:
1、因乙方所购房屋为农村集体土地上建筑。该房屋买卖过程中所发生的交易或过户需要本村村民委员会同意或有关部门审批的手续问题,甲方应当积极全力配合乙方一起解决妥善。若因此引发相应纠纷的,由甲方负责处理。
2、如乙方所购房屋以后过户办理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时,甲方应予以积极配合,但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
第五条 今后如房屋重建,甲方应承认乙方的住房面积。如国家征地,土地赔偿及住房面积赔偿均归乙方所有,甲方负责积极配合;
第六条 本合同签订之后,房价涨落,买卖双方不得反悔;
第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篇5
卖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买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议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私有住房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其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以充分了解该房屋具体情况,并自愿买受该房屋。该房屋具体情况如下:甲方所售房屋位于屋占地面积约为
第二条,房屋价格及其他费用: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所售房屋总金额为人民币 万元整。
第三条,付款方式,签订合同之日一次性付清。
第四条,特别约定:
1、因乙方所购的房屋为农村集体土地上建筑,该房屋买卖过程中,所发生的交易或过户需要本村村民,委员会同意或有关部门审批的手续问题,甲方应当积极全力配合乙方一起解决妥善,若因此引发相应纠纷的,由甲方负责处理。
2、如乙方所购房屋以后办理房产证时,甲方应予以积极配合,相关费用由甲方自行负担。
第五条。该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房屋正式交付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六条,今后如房屋重建,甲方应承认乙方的住房面积。如国家征地、土地赔偿及住房面积赔偿均归乙方所有,甲方负责积极配合。
第七条,本合同签订以后,房价涨落,买卖双方不得反悔。
第八条,房屋老旧,日后翻盖,需甲方积极配合乙方,办理各种重建审批手续。
第九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篇6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姓名: 身份证:
家庭地址:红寺堡区太阳山镇永新村 组 联系电话: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姓名: 身份证:
家庭地址:海原县史店乡仓湾村方庄村 联系电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卖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房屋买卖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乙方购买甲方拥有的合法的坐落于红寺堡区太阳山镇 村 点 行 排 (房屋编号: ,周围只要标志物: )。 房屋占地面积 平方米;院落 平方米。房屋用途为:住宅
第二条 土地使用权性质
该房屋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为农村危房改造;该房屋买卖后,按照有关规定,乙方无须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
第三条 价格及付款方式
该坐落和房屋经过甲乙双方平等协商,中间调解人公开、平等调节,双方自愿买卖协议,以 万元成交(大写: 万 仟)。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全部房款。
第四条 交付方式
自本合同签订之时起,房屋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既归乙方所有。
第五条 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方式付款,甲方对乙方的逾期付款有权追究违约利息的责任。逾期超过10天后,即视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届时,有权终止合同。
乙方方应付给甲方5000元的违约款和误工费。
第六条 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违约责任。
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给乙方使用,乙方有权按已交付的房价款向甲方追究违约利息。逾期超过10个工作日,则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甲方应付给乙方方5000元的违约款和误工费。
第七条 关于完善房屋有关手续的约定。
1、房屋的产权资质办理工作由甲方负责办理与乙方没有关系,但最终的所有使用、占用、处分归乙方所有、同时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完善房屋相关水、电等的安装、改造。
2、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易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3、因本房屋所有权转移所发生的土地增值税、契税由甲方负责向国家交纳,
4、从合同签订之日起国家所扶持的所有优惠待遇由乙方享受,(包括赔偿、补贴、安装、以及新农村建设等),甲方有告知乙方的义务。
5、因乙方所见房屋为农村集体土地,该买卖过程中所产生的交易、过户须由村委会同意或有关部门的审批手续由甲乙双方配合完成,如因发生纠纷则由甲方负责解决处理。
第八条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九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红寺堡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 今后房屋无论涨价、降价甲乙双方都不得反悔。
第十二条 今后乙方如进行房屋转让、出租、抵押等工作时,需要甲方证明、签字,甲方应当由义务配合乙方证明、签字。
第十三条 本合同共三页,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四条 其他未尽事宜 。
甲方(手印): 乙方(手印):
证明人(手印):
年 月 日
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篇7
卖方:(甲方),姓名: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
买房:(乙方),姓名: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私有住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自愿将其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该房屋具体状况,并自愿买受该房屋。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1、 甲方所售房屋位于 房屋占地面积约为 平方米,院子占地面积约为 平方米,房屋为正房四间、东西偏方各一间。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
第二条 房屋价格及其他费用: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所售房屋总金额为人民币 万 千元整(¥ );
第三条 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之日一次性付清;
第四条 特别约定:
1、因乙方所购房屋为农村集体土地上建筑。该房屋买卖过程中所发生的交易或过户需要本村村民委员会同意或有关部门审批的手续问题,甲方应当积极全力配合乙方一起解决妥善。若因此引发相应纠纷的,由甲方负责处理。
2、如乙方所购房屋以后过户办理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时,甲方应予以积极配合,但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
第五条 今后如房屋重建,甲方应承认乙方的住房面积。如国家征地,土地赔偿及住房面积赔偿均归乙方所有,甲方负责积极配合;
第六条 本合同签订之后,房价涨落,买卖双方不得反悔;
第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篇8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宜经过充分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自愿将 年 月 日,在 处购买的座落在___市____区的房屋出售给乙方。
房屋所有权证号为_____号。土地证____号。
二、房屋价款:
房屋总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
三、房屋价款的交付方式及时间:
乙方以现金方式向甲方支付购房款。乙方在_____年__ 月____日向甲方一次性付清购房款_______整,¥:_______元。
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房屋全部房款时为乙方出具收款凭证;
乙方交付全部房屋价款同时甲方将房屋所有权证及与房屋有关证件全部交给乙方,由乙方出具收到凭证。
四、在办理房屋产权移转过户登记时,甲方应积极配合协助乙方办理,所发生的各项税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房屋交付前,该房屋所发生的一切税费(包括水电费、有线电视费等)全部由甲方承担;房屋交付后的费用(包括水电费、有线电视费等)由乙方自行承担。
六、甲方保证其出卖给乙方的房屋,产权清楚,绝无他项权利设定或其他纠纷。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七、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如发生房产被占及征用所得的补偿款一律归乙方所有。甲方如想索要回房屋所有权。应在乙方同意的情况下返回乙方所属期间对房屋的维护及维修费用及购房款人民币____整,并按房款总价____赔偿。
八、如果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见证人(签字):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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