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在认真梳理了自己的想法后我们才能写出优质的心得体会,写心得体会最需要的是我们的语言表达能力,下面是发奋范文网小编为您分享的建议性学习心得5篇,感谢您的参阅。
建议性学习心得篇1
众所周知,法律是门很严谨、枯燥、抽象的学科。商法课程一开始,周老师就在班上做了同学本科所学专业的小调查。我们班同学大多是理科、工科出身,基本没有系统地学习过法律。当时我的脑海中顿时浮现出自己和同学们课堂上睡倒一大片的场景,再想想考试,不由得眉头紧皱起来,感概为何mba还非得上这么一门无趣而又难学的课程。不过后来才知道,遇见周老师,这一切都改变了。使我们真切的感受到一门课能否学好,兴趣很重要,而学习的兴趣又是可以培养的,并且培养学习的兴趣又与老师的个人魅力和教学方式有很大关系。
通过案例入手,调动学习积极性。从民法、合同法、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破产法到保险法,每一个章节周老师都例举大量的案例。他用案例贯穿全部教学,把枯燥、抽象的法学知识具体化、形象化,使得我们更容易理解和接受。案例故事都是来自周老师亲身经历的,或者是周围朋友请周老师帮助解决的,还有北航mba学生向周老师咨询的。故事主人公既有隔壁的王老五,又有北航的x老师,这样的故事都是来源于社会生活,很多就是我们身边发生的事情,现实性很强,易于调动我们学习商法的积极性。
通过案例入手,实现教学相长。周老师在教学过程中要求班里每个学生提交一个自己或朋友工作过程中遇到的商业法律案例。然后他带领全班同学一块讨论分析,一方面探索解决问题的方法,提高了我们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实际操作能力,另一面与我们形成互动,实现了教学相长。
通过案例入手,强调和区分易出错、易混淆的概念。周老师在做商法原理的叙述和分析时,在容易出错和容易发生争议的地方穿插案例,让我们加深了认识和理解。到课程结束,我们已经能清楚的知道债务不仅有合同之债、侵权之债,还有无因管理之债、不当得利之债;能够清晰的区分抵押、质押和留置,定金和订金;知道了小偷的生命权也受到法律保护,保护自身财产的权利要有度,口头订立的合同也具有法律效力等等。
通过案例入手,让我们深刻明白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的道理。周老师做的案例分析,不是局限于案例本身的解决,更是从诚信、防范风险的角度进行了深入的剖析,将诚信、防范风险和工商管理、商法结合起来。一方面,基于mba学生应具备职业经理人的素质,提出凡事要诚信待人,强调“害人之心不可有”。另一面,基于中国百姓诚信现状,提出mba学生做任何事情都要有风险意识,要注意防范风险,突出“防人之心不可无”。
通过案例入手,亦良师亦益友。周老师除了给我们分享商法方面的教学案例外,还与我们分享了自己在海外求学访问的学习、生活经历,真可谓亦良师亦益友。
其实对于32学时的课程来讲,细致地讲法律条文基本不可能,但是周老师用全案例的形式短期内让我们初步掌握了一些法律知识,学会自觉地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实际问题,提高了我们在未来的生活和工作中要掌握法律规范不出错,防范风险不受骗,严格依法规范经营不越界,掌握法律武器及时保护自身权益的意识。
最后特别要感谢周老师以生动的授课方式,培养了我们学习运用法律手段进行企业管理与经营的兴趣。
建议性学习心得篇2
在成为国际经济法博士研究生之前,我看过国际经济法、国际私法、国际法的书,但都基本上限制在教材上,而教材的内容基本上差不多,在准备考博的2个月里,也确实看了一些专门的著作和论文,有点提高,但心里是茫然的,因为不知道自己将来会写什么论文,和写什么博士论文。
进入人民大学的第一个月,我依然是茫然的,没有办法之下,就乱开始学习了,先买了英国学者maco lmnshaw的《国际法》英文原着,开始啃。啃了一个月,才啃了一遍,而且只是查了单词而已。我开始害怕起来,象这样学习,怎么能够在3年内通过博士论文答辩呢?本来我去啃英文原着,就是因为我在英文提前通过考试中拿了157个博士生里的第一名,全人大880名博士生中的第八名,我有了自信心。因为我认为如果我都看不懂英文原着,法学博士生里还有谁能看懂呢?但是,实践证明,即使是我这个第一名,如果只是看英文原着,也是行不通的。因为我们只有3年时间。我们的看书,必须结合毕业拿文凭和学位的现实需求。日后要真做学问,再看那些原着吧。
第二个月开始,我就暂停了看英文原着,开始四处看国际法的书,以国际经济法为主。我发现三个事实:
第一,我的基础薄弱。我大学学英文教育,硕士是法律硕士专业,而且写的是法理学的硕士论文,博士的考上,可说是侥幸,只看了2个月,怎么就考上了?而且还是导师名下的第一名。我把自己定义为基础薄弱的国际经济法博士生。
第二,我的素质不错。我发现我在学习的过程中,非常善于思考和联系,通常我能从一本书中,看出很多个论文题目的火花。虽然目前我还不能系统地进行论文的写作,也无自信和基础去写作,但我已经发现,我是一个做学问的材料。
第三,虽然我离37周岁仅剩17天的年纪才开始读博士,但之前17年的工作经验和人生阅历,却使得我能够脱离纯粹学术人的作风,不拘泥于套套,能够以一个比较奇特的视角来思考学术问题,这是任何一个没有多少社会实践经验的教授所不能比拟的。学术作品如果不能对实际工作产生指导,或者不和实际工作血脉相通,这种学术作品是要被淘汰的。我来自社会,我将我所浸淫的实践环境所产生的要求带到了学术圈子,如果我向懒散的方面走,我将写出套式论文或平淡的论文,如果我向勤奋的方面走,我将写出理论和实际完美结合的好论文。
虽然只看了1个月,我却在最近的3天,找到了一个令我惊喜的领域,在这个领域里,国际经济法的理论和实践的研究简直是一个空白。我为之高兴了一段时间。简单来说,我发现:
1、我可以将行政法领域的最新研究方向软法的研究带入到国际经济法领域。
2、我可以在国际经济法的基础理论方面,国际经济法的价值、分类等方面作出新成果。
我在看书的过程中,思想的火花不断爆发,使得我不得不经常停止,先把我想要写的论文题目记下来,写了20来个。我知道我现在还不能动笔,因为论文光有思想火花是不够的,没有足够的素材和知识基础,等于没有足够的柴火,这样思想的火花恐怕闪烁了几下,就会熄灭。所以,我现在非常清醒而谨慎地准备着。
我在人大图书馆找书,图书馆真的没我想象的好,里边只有2排,很多旧书,翻来翻去,就那么几本。一开始我感觉很失望,因为我觉得没有多少资料来源。现在,我感觉国际经济法的资料,就如同一盘象棋。一盘象棋就是那么几个子。但是,如果我们下得好,这个象棋的子,可以变化出无数的奇妙的招数。只要我能抓住其中的一招,我就够了。我可以研究象棋如何开局,如何进行中盘的运作,如何进行残局的处理,甚至可以研究象棋的起源,也可以研究象棋棋子的来源,啊,可以研究的实在太多了,就看我能不能想到研究的对象以及研究所需要的理论知识和资料。我再也不感叹资料的缺少了,让我的个人创造力去发挥吧。
作为博士研究生才2个半月,但我已经看到了希望的曙光。我真的为自己高兴。虽然我走了很远的弯路,才回到学术的圣地,但我只感叹我的青春和爱情在弯路上受到了摧残,我却不遗憾那些在痛苦和彷徨中折腾的过往,我唯一祈望我能够继续健康和不必要为经济担忧,我想我是能够成为中国国际经济法的一个学者的,也许还是一个有名的学者呢。
建议性学习心得篇3
作为一名法学院的学生,我们知道法律永远是公正严肃的。它捍卫着公民的权利,维护着公民的合法利益。任何人不能跨出它所规定的方圆。而在本学期,我们学习了商法这门课程。
众所周知,法律是门很严谨、枯燥、抽象的学科。在学习之前,一直以为商法作为一门规范商品经济运行的法律,具有技术性,会较于其他法律法规有更多强制性的硬性规定,会较之更枯燥无味。不过经过这段时间的学习,发现这门课不是想象中的那么枯燥无味。
首先老师负责任地为我们讲解,通过案例入手,调动学习积极性。从商法概述、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破产法到证券法,高岚老师用案例贯穿全部教学,把枯燥、抽象的法学知识具体化、形象化,使得我们更容易接受。这些案例都是来源于社会生活,很多就是我们身边发生的事情,现实性很强,易于调动我们学习商法的积极性。然后有详细的ppt,让课堂变得活跃,学习气氛很高涨。
而我学习了这么长时间,也随之产生一些感想,一些疑问,什么是商法?商法的包括那些内容?如何研习商法?商法与其他法律之间有何联系?
我们知道,商法是指调整商事主体在商事行为中所形成的社会关系即商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可见,商法是以商事关系为其调整对象的。
且商法跟民法、债法、物权法的一些部分是重合的,很多民法、债法的原则都可以适用于商法。商法的特殊性在于它主要调整的是商事关系,而随着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深入改革,商人的主体地位会不断提高,重商时代已经到来,经济发展带来的商事纠纷也会越来越多,为此有必要将商事立法提上日程。在我国,商法还没有作为一个完整的体系发展起来,我认为,虽然商事关系可以用民法的一些原则来调整,但这与商法从民法中分立出来自成体系并不矛盾,民商分立只是为了能更好地发展商法,也能更好地解决商事纠纷。
除了商法总论以外,我们还学习了《公司法》、《企业法》、《商业银行法》、《破产法》和《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使我明白了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国家的公司治理结构的模式的差异,以及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它们之间的关系与各在公司组成结构中所其到的作用;还让我明白了合伙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的差别;洞悉了有关商业银行和证券的法律法规;最后还知晓了关于企业破产后对于财产的清
建议性学习心得篇4
本学期已经过半,学习民商法已经有一段时间,关于民商法,我的了解和认识,主要从两个方面分析。
一、 从零到??
第一次接触民商法,是在考法学概论时,在那之前对于法律,我的了解仅仅从电视或者父母处得知。而在学习法学概论的时间里,我更深层次的了解到法律所覆盖的面,渗透到生活中的点滴,小到可以判断民事纠纷---民法。大到可以判断刑事纠纷---刑法。
我想以例子说明我对法律的认识:
(1)很多年前,听见父亲告诉我他处理的一个案子:有伙男孩,其中一个未满14岁,还有1个以上满16岁,还有一个是15岁,他们对未满14岁的女孩进行轮奸,未满14岁的男孩提供场所。后来因女孩报警而被抓,法院的判决是;两个16岁的男孩负刑事责任,大概判了3年左右。15岁的男孩负刑事责任,也被判刑了。而未满14岁的男孩则没有受到任何惩罚。
当时只有16岁的我并不太懂这样的判决,并且觉得应该都受到刑事拘留,尽管那时候我还不太明白什么是刑事拘留。而在往后的日子,也只是模糊理解。直到在大学里学了有关法律的相关知识,才明白了其中的道理。我记得老师有一堂课,说过:不满14周岁的人实施任何危害社会的行为,都不负刑事责任,则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称完全刑事责任年龄;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只有在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才应当负刑事责任,称不完全刑事责任年龄;
到那时,我瞬间明白了当年听到的例子的判决原因。这是我第一次深刻感觉到了法律给我个人带来知识和认知的深触。那一刻,我把民商法列入个人课表里最有用的一科之一。
(2)是在上第一堂课,老师告诉我们他家因为装修房子,受到工人的讹诈和欺瞒,老师通过自己的法律知识来让工人们甘愿翻工,从新装修并得到一定的赔偿的时候,我又一次认识到关于民法的重要。
这些渗透在生活里的例子都在一遍一遍告诉我,如果在维护自己权益的时候,我们用的是法律知识,而不是嘴皮子,那样除了实际问题解决,还有利益的维护。有时候,我觉得自己很明白了,却又只是肤浅的了解,真正的事情依旧根据自己的主观意愿来判断,最后不但事情没有解决,甚至还给自己惹上一堆麻烦。
二、 个人认识以及态度展望
个人认识:学习了民商法以后,我开始分辨三种法律知识:一是民法,二是商法,三是刑法。对于民法我的理解是---处理生活上纠纷解决办法。也许这是最片面的理解,但我也想说,这也可能是最贴切的理解。作为普通公民,我们生活的世界,我们的行为举止都是受到法律规范的,在法律范围内的自由。而对于商法,我的理解是----关于买卖等活动的纠纷解决办法。
态度张望:我认为,学习民商法让我的思维有了一片新的天地:首先,让我的逻辑思维有了进一步提高。其次:让我的心思有了更缜密的贯穿链接。在每次分析案例和遇到问题的时候,学会理清思绪,学会一步一步解决。最重要的是,在学习民商法的过程里,我推翻了以前我自以为是的一个深刻道理:实践未必需要理论知识。在法律的世界里,若没有理论,就不必谈任何实践。
建议性学习心得篇5
本学期抽空重读阅读了《给教师的一百条建议》这本书。我深刻体会到了人必须要进行终身的学习。只有我们不断学习新的理念,充实自己的头脑,使自己的思想不断地更新,才能与时代同步,才能有足够的知识传授给我们的学生。
当今知识经济时代,学习将贯穿于人的一生之始终,可谓“活到老学到老”。学习不再仅是学生的专利,教育也不再仅是教师的特权。一个真正的终身教育、终身学习的时代也伴随知识经济时代同时降临。教育必须正视现实,适应新时代的要求,使其形式灵活多样,促进社会学习化、学习社会化。所以作为教师,最重要的是教育思想、教育理念的改变与创新,教师必须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学习和了解先进的教育理念,把那些教育理念内化为自己的思想。只有如此,才能用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通过思想的内化来指导实践;有了理念的更新,才能创造新的教育方法,适应学习时代的要求。
曾经有这样一个故事,说某位年轻人来到一个地方碰到一位老先生,年轻人便问:“这里如何?”老人家反问说:“你的家乡如何?”年轻人回答:“糟透了!我很讨厌。”老人家接着说:“那你快走,这里同你的家乡一样糟。”后来又来了另一位年轻人问同样的问题,老人家也同样反问,这位年轻人回答说:“我的家乡很好,我很想念家乡的人、花、”老人家便说:“这里也同样好。”一旁的人很诧异的问老人家,为何前后说法不一致呢?老人家说:“你要寻找什么?你就会找到什么!”
的确,这个故事告诉大家:当你以欣赏的态度去看一件事,你便会看到许多优点;当你以批评的态度去看一件事,你便会看到无数缺点。我们传统的教育,多是为了分数的教育,从教师自我出发,而不真正是对学生这一主体人的教育,教师的抱怨也就“顺理成章”了。而新课程的最高宗旨和核心理念是一切为了每一位孩子的发展。“优生”有缺点,“差生”也有闪光点,在我们教师心目中每个学生都应是有天才的一面的。这就要求我们教师改变教育观念,重新整合新型的师生关系,明确自己的角色定位——成为学生学习、活动的“欣赏者”。从这一角度出发,教师应该尊重学生合理的心理需求与个性差异,尊重他们的爱好与选择,尊重他们的人格。同时,及时捕捉学生身上的“闪光点”,并予以赞扬,特别是对“差生”而言,一两次别开生面的欣赏无疑是沙漠里的绿洲,久旱的甘霖,这样将会激发他们身上的潜能,让学生在充满鼓励与期待的沃土中成长,从而取得事半功倍的教育效果。
在阅读过程中,尤其使我感受最深的,让学生自己发现问题、提出问题、解决问题。从而提高学生的创造性。教师不单单是知识的传授的,而是以激发学生的问题意识、加深问题的深度、探求解决问题的方法,特别是形成自己对解决问题的独立见解为目的。问题能力在于学生,能不能以问题贯穿教学在于教师了。
目前,在课程改革的浪潮中,我们有时也迷失了方向,把握不住了重点,一学期下来不知道让学生们学会了什么?懂得了什么?对自己教学产生了怀疑,不知从何处入手。这不由得引起问们深思的是,教育的真正功能究竟是什么?在文中,袁教授给予了回答。他提出教育的真谛在于“将知识转化为智慧,使文明积淀成人格”。其中包括两层含义。其一:对教师而言,教会学生致知的方法,求知的渠道,学会判断知识和信息,要比教给学生现成的知识重要得多。因为知识本身是多变的,不断更新的。其二:现代文明的成果并不能通过传授内化成为人格,人格需要人格魅力的感召。那么,教师的教学行为直接影响到学生智慧、人格的形成与发展。这不由又落实到最根本的就是教师的教育理念,教师究竟应该教什么,怎样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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