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们在一件事情上有很深感悟的时候,不妨写一篇心得体会来描述自己的感受,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及时写篇心得体会有利于我们不断提升自我,下面是发奋范文网小编为您分享的新安全生产法学习心得体会8篇,感谢您的参阅。
新安全生产法学习心得体会篇1
安全是我们煤矿工作的重中之重。没有安全,就没有办法谈生产。安全是广大员工的福利。只有确保安全生产,我们员工的努力才能对自己的生活产生更积极的意义。安全是人生重要的一课,安全是一个职业的底线。在安全和效率面前,重要的是先安全后效益。我相信事故是可以预防的,我坚信一切事故都可以在管理中找到原因。
自从参加工作以来,我记得的是,责任是安全管理的核心,它要求我们服从集团公司的管理,加强自我管理,从而保证安全生产,顺利完成各项任务,最终实现安全生产。
谁安全,谁生活,谁安全,谁幸福。要实行“以人为本”,积极调动员工的自我责任感和安全感,自我管理成为自觉的行动。如果我们管理好人为因素,事故就可以避免。如果我们每个人都细心、认真、勤奋,事故就不会发生。任何先进的企业,不在于机械或生产技术的进步,而在于人们思想的进步。一个优秀企业的存在,需要一群优秀员工的存在。以人为本,首先是以人的生命为本,尊重人的先进意识和思想为本。
只要我们每一位员工,从自身出发,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遵守规章制度,抵制三违,迎难而上,努力工作
饱满的热情,高度的责任心去做工作,就可以促进我们自身的本质安全,直至我们企业的本质安全。
作为一名煤矿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矿生产特点,对安全生产现场进行经常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当立即处理,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案,通过安全培训教育,使员工提高安全技能,安全意识,消除侥幸心理,杜绝违章行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立足安全发展、强化现场管理,完善责任落实制度,确保安全生产;以科技进步为手段,不断提升人、机、物的安全;以“安全文化”为灵魂;坚持“以人为本”为核心,实现可持续安全发展。
企业要重视员工的安全,我们更要珍惜安全。在今后的安全生产工作中我会不断丰富多方面的安全生产知识,在工作中找准自己的工作目标,确立自己的工作方式和方法,在学习中、在工作中不断提高,确保安全,伴随我在企业中成长、奋斗,做一个合格的管理者。
新安全生产法学习心得体会篇2
新《安全生产法》明确了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追究和在生产安全管理工作中要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指导方针。意思是要有超前意识,安全生产不应当只在在事故后处理问题,只有有效地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才能使安全管理工作达到最好的效果。在贯彻“安全第一”工作中必须遵循“预防为主”的原则和“防范胜于救灾”的内涵。
在电力生产中,生产者实现“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观念转变,是安全思想由强制性到自觉性的一次质的飞跃。但是,要确保电力生产安全,这一转变依然是不够的,还必须由“我要安全”转变到“我会安全”,才能够从事故源头上遏制不安全因素的作用,减少或避免事故的发生。
电力系统是一门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而生产安全又是这一系统工程中诸多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一般而言,电力生产事故有三类:
一是“天灾”,如雷电、大风、暴雨、等不可控或不便控的自然因素,有其突发性。
二是线路、设备、器材的“先天不足”,有其隐蔽性。
三是“人祸”人为地违法、违规、违章,有其盲目性。且占所有事故中的绝大部分。而“人祸”又可分为二种表现形式:其
一是对规章明知故犯,明知这样做不符合要求,但图一时方便或抱着侥幸心理的习惯性违章。其
二是对规章似懂非懂,工作中只知其一不知其二,稀里糊涂,发生了事故才恍然大悟。
事故的主要原因是工作人员未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按章作业,工作负责人现场监护不到位。这些事故的发生,暴露了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问题,凸现了工作人员安全责任不清,作业人员缺乏基本的安全技能。事实证明,如果对危险点不预测,不防范和控制,那么在一定的条件下,它就可能演变为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只有自己学会了如何安全,才是真正的安全。只有责任感与安全意识相辅相成,安全行为才能自觉、具体,安全生产才能有效进行;只有人人养成良好的安全工作习惯,才能真正消除安全隐患与避免违章操作,安全效能才能得以提高。
新安全生产法学习心得体会篇3
通过参加公司20xx年安全生产月“首日活动”对动火作、受限空间作业等特种作业的事故案例培训,使我深受启发,对特种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有了一些新的理解、新的认识。学习事故案例,就是要用他人的教训来改进自己的不足,完善自已的管理及作业流程。加强特种作业管理,有效杜绝安全生产事故,抓好落实是关键。
一是制度的落实、建立健全完善的安全作业管理制度体系。无论是原化工部颁布实施的“四十一”条禁令,还是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布实施的一系列安全管理规定和标准,均对化工企业的安全生产提出了非常高的要求。特别是近年来,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的要求越来越高,安全管理越来越严,抓好安全管理制度的建设,在安全管理中就显得尤为重要,也是做好安全管理工作的前提。
二是作业前的落实、为作业项目安全施工提供保障。每个作业项目,在作业前都需要对作业的条件进行检查确认,比如动火作业项目在作业前要采取制定动火方案、对作业点进行置换清洗、与系统可靠隔绝、取样分析合格、办理生产向检修移交手续、办理动火作业票证、检查作业人员的资质等安全措施。作业前的安全措施落实,要做到不具备条件不作业,措施落实到位再作业。只有在作业前将安全措施落实到位,才是对每一个作业项目提供最基本的安全保障。
三是作业中的落实、为作业项目的安全实施进行全过程的管理。无论是作业过程中按制度进行的取样分析,还是作业过程的全程监护,以及分厂区域管理和职能部门对作业过程的监督检查,都是要确保作业过程在安全、可靠的前提下进行。
四是作业后的落实、为生产运行安全提供保障。作业项目完工后,应对作业工具和人员进行清点、对作业现场进行清理清扫、对设备管道进行试压试漏和置换分析、办理检修向生产移交手续、对施工质量进行验收等。作业后的安全措施落实,是为设备或装置长周期、安全、稳定的运行提供有效的保障。
保障特种作业的安全,重在制度、作业前、作业中、作业后的安全措施落实。没有落实,就没有项目施工的安全;没有落实,就没有装置的“安、稳、长、满、优”运行。安全是企业生产的前提,更是企业发展的保障。
新安全生产法学习心得体会篇4
通过近段时间认真系统地学习国家《安全生产法》,进一步使我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大意义。《安全生产法》最重要的特点之一,就是更加明确了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追究和在生产安全管理工作中要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方针。现我浅谈几点体会。
众所周知,在传统的安全管理工作中,始终贯穿着“三不放过”的原则,经过一段时期的运行之后,体会到追究事故责任者的责任不够明确。因此,现在又将“三不放过”改为了“四不放过”,加大了发生事故后的处理力度。这不失为一种“前事不忘,后事之师”的好做法,有新意。但生产安全事故一旦发生,将会带来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和不可挽回的经济损失,即使再加多几个“不放过”也为时晚矣。新出台的《安全生产法》则体现了在安全生产管理上要强化“超前意识”、“预防为主”的理念,进一步明确了只有有效地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才能使安全管理工作达到最好的效果。
安全管理工作的“超前意识”,强调把安全工作的重点从事后处理转移到事前监督上来。要建立完善的事前监督管理体系,在贯彻“安全第一”工作中必须遵循“预防为主”的原则和“防范胜于救灾”的内涵。同时,也要形成建立积极向上的“安全文化”氛围,这是安全管理工作事前监督体系的重要环节。
?安全生产法》共七章九十七条,立法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第三条明确规定了“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目前在社会各行各业,对照安全生产的规定普遍还存在着差距,主要表现在:企业的法人对《安全生产法》的学习不够,不懂法、不守法的现象在民营、私营企业中普遍存在;企业的安全投入不够,设备、电路老化、安全隐患随处可见;新建企业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符合规定、规章制度不健全;还有极个别企业出现过安全事故隐瞒不报,在私了过程中因经济纠纷才暴露出来的行为;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不强,特种作业人员不持证上岗、从业人员违规违章、企业私招乱雇,不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项目违规承包发包也是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多发的重要原因。
新安全生产法学习心得体会篇5
响应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贯彻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今年的“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的九字方针,今年更是全面落实《新安全生产法》的重要之年。
集团公司积极响应20xx年度的安全生产月,由董事局主席亲自启动河南万众集团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开展,并下达了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要指导方针,将活动有计划、有目标、有总结的开展。
河南纵横管道燃气有限公司在集团公司的统一部署下,以李开峰总经理为核心的安委会领导下,各站队积极主动配合公司安委会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活动,悬挂安全生产警示标语、宣讲双重预防机制、进行生产现场风险辨识与隐患排查、泄漏事故应急演练及观看历年安全生产事故安全警示片等活动。
作为生产一线基层班组,我们是决策的执行者、问题的发现者及隐患的反馈者。
本年度安全生产月我们做出以下汇报:
一、建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组建修武综合站安全管理监督组,以组长周成義为核心的领导小组,全面对站内的安全生产进行全程监控,确保站内安全生产处于在控、可控及能控之内。
二、强化班组安全生产理论培养。带领班组成员深入学习公司下发的各项安规,参加站内组织的安全知识、业务知识培训。
三、深入甄别安全生产隐患,互查互学夯实隐患识别能力。带领班组成员利用值班期间分区域、分设备进行深入现场勘查安全生产隐患,与其他班组进行了互查互学,填补自身发现不了的缺陷和隐患,以多层面多角度去看待生产现场。不因人为、设备因素出现任何一起安全生产事故。
四、增强主人公意识,强化责任心。与班组成员进行安全生产深入大讨论,我们吃、住均在站内,工作时间与之相比要比在家的时间要长,我们是来自五湖四海组成的一个大家庭,要以主人公的心态去看待安全生产工作,像在家一样的去发现、了解和消除安全隐患,保护我们的大家庭。
五、总结经验和教训。公司下发的每一项安规、操规都是前人以血的代价制定而成,让后来者免于伤害,而作为生产一线操作人员我们应当带有敬畏、感恩之心去看待每一条安规和操规,生命只有一次,切勿以身犯险,触碰安全红线、底线。
新安全生产法学习心得体会篇6
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新安法)已经通过全国人大会审议,并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三号公布,这是安全生产法制建设的一件大事。新安法为推进依法治理、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制秩序提供了强大的法律武器,也为我们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提供了法律支撑。此次新安法修改涉及现行安法97条中的63条(包含增条款),占现行安法的65%,其内容丰富、广泛,该法将自12月1日起施行。
学习后让我提高了对学校安全工作重要性认识,增强了我对做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现在每年中小学生死亡的人数,令人心痛。为我们每个人敲响了警钟,更改变了过去认为安全工作不重要的错误看法,改变了认为教师教好书,学生学好习就行了的观念。
明确了学校安全管理的方针那就是积极预防、依法管理、社会参与、各负其责。不能存在有半点侥幸心理,因为安全隐患处处有,我们作为学校的一员只有处处留心,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让学生自己懂得安全知识,增强安全意识,掌握防范技能,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利用每学期的开学后、放假前的一周时间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要积极利用综合实践课开展安全知识讲座、演讲、讨论等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活动,同时要与家庭、社会密切配合,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安全教育网络,坚持不懈地把各项安全教育开展下去,有效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在增强学生各方面的安全知识,使学生明白其中的利害关系。例如:交通安全知识,包括过马路常识,识别红绿灯的作用,驾车行驶的规范和有关交通的法律法规等。校内上下楼梯靠右行走,不推拥打闹防踩塌知识。台风暴雨地震等大自然灾害的认识。防火、防电、防有害气体等知识。引导学生掌握求生自救自护的本领。生活之中,很多事情是难以预料的。假如一旦有险情发生,我们要教导学生不要慌乱,必须冷静学会求生,学会保护自己。我们可以通过演练的方式、体验的方式、观看录像、邀请专业人士示范引导以及社会实践等方式,引导学生掌握各种自救自护本领。培养学生良好心理素质。例如拥挤事件发生后,学生该如何逃生,才能把危险系数降到最低。我们可先通过讲座讲解求生要领,然后模拟演练,实践中学习认真研究新安全法,对照我们的现行规章,认真总结、调研、细化新安法的各项条款,是当前我们的一项重要工作。学校安全工作涉及千家万户,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
新安全生产法学习心得体会篇7
前段时间车间组织的安全生产学习让我了解到不少实用的知识,作为车间的员工自然明白在工作中严格遵从操作流程是多么重要,而且往年也发生过一些安全事故自然要对这次学习的知识谨记在心,对我来说这次参加学习的历程对于自身的工作来说是十分重要的,我会牢记所学的内容并将其运用到今后的车间工作中去。
在操作生产设备的时候需要符合相应的流程才行,事实上生产设备的使用也存在着一定的安全风险,若是存在着操作不当的状况则很有可能面临受伤的分风险,对待工作中的状况要予以重视以免因为心怀侥幸而受伤,毕竟生产过程中受伤会严重影响到自己今后的职业发展,所以我在参加学习的时候能够认真记录安全生产过程中的注意事项,尤其是如何有效规避风险的注意事项是我在工作中需要认真对待的,事实上参加学习以后再来反思以往在工作中的错误做法也让我不禁感到后怕,若是长期处于操作不规范的状况之中则很有可能面临受伤的结果。
虽然生产过程中需要保持较高的效率却也不能操之过急,有多少安全事故便是因为员工存在焦虑的状况所造成的,为了生产更多的产品以至于在流水线上不小心受伤,这种为了短期利益而不顾自身安全的做法是很愚蠢的,事实上车间也有不少员工在没休息好的状况下依旧在流水线上工作,殊不知当自身处于疲劳状态的时候也会在不知不觉间忽视身边的风险,所以想要做到安全生产应该要确保工作期间保持良好的状态才行,至少在参加这次学习以后应该会有不少员工开始重视这类问题。
需要注重消防安全方面的问题并对身边环境进行仔细检查,展开安全生产学习的目的便是要引起车间员工的重视,而且营造安全的工作环境也是有利于车间发展的,所以在平时的工作中应该要重视安全问题以免遭受不必要的风险,其中火灾事故的产生对车间发展造成的影响是很大的,因此要严禁在车间内抽烟并在下班以后关闭各处的电源才行,针对这类问题也需要组织一次消防安全知识的培训才能够起到更好的效果。
通过安全生产学习让我明白工作环境存在着不少安全隐患,因此自己在以后的工作中要保持警惕心理以免不小心受伤,而且对于车间的发展也要提出合理的建议才行,总之我会履行好作为车间员工的职责并在今后的工作中做到安全生产。
新安全生产法学习心得体会篇8
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将在20xx年12月1日开始实施,我通过对《安全生产法》修改前后内容的对比发现,这次的修改幅度确实很大,新法由原来的`97条修改为114条,增加了17条,修改了70多个条款。新《安全生产法》称得上是一部符合实际需要的安全生产法,下面我简单谈一下我读完新《安全生产法》后的几点体会:
第一,罚款额度增大。
原来有时候处罚1万、2万的标准,现在提高到5万、10万,特别是发生事故的,对企业的处罚额度也大大地提高了。对于一般事故,就是1—2人的死亡事故,可以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较大事故就是3—9人的死亡事故,处罚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如果重特大事故,情节特别严重的,可处1000万元以上,xx万元以下罚款。再配合其他的行政处分、追究刑事责任等措施,威慑的力还是很大的。
第二,强制手段加强。
原来安监局要求企业停产停业,最后发现这个企业半年、一年以后还在生产,还在运行,因为有企业给他供电,有企业给他供水,还有企业给他供应能源,还有企业给他供菜,民爆的物品矿山里的还有。这回《安全生产法》为了保证执法的效果,规定安监局可以下通知,要求有关单位停止供电、供水,包括供应民爆物品。这对保障执法的严肃性是非常有好处的。当然企业整改到位,隐患排除后,安监部门应该及时地恢复供电供水。
第三,行政更加严厉。
比如企业没有搞培训教育的,或者培训教育不如实记录的,或者没有搞隐患排查的,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制度没有建立的,也没有依法进行安全生产演练的等等,以前一般都规定是责令限期改正,责令改正你还不改就罚款。现在规定,责令改正的同时处以罚款,这对企业有一定的威慑力。以前我们执法的时候,企业说你不能罚我,责令改正,我马上改。他有个侥幸心理,现在新发规定,只要发现违法行为行政机关在要求企业整改的同时可以并处罚款,进一步提升了行政执法的威慑力。这一点应该是借鉴了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
第四,可操作性增强。
新法中一个很重要的特点是,克服了老法中存在的一个弊端,就是有行为要求没法律责任。比如法律义务条款要求你不准做这个不准做那个,但是缺乏法律的强制措施。这次我看了一下,并进行了仔细核对,新《安全生产法》里,应该说义务条款有行为要求的,你违法了,法律责任里就有相应的制裁措施,体现了法律的严肃性和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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