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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教育心得体会优秀6篇

通过一件事情大家产生了不同想法后,应该认真写一篇心得,要是在心得体会中记录的感受不够深刻,那么它的价值就不是很高,发奋范文网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制教育心得体会优秀6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制教育心得体会优秀6篇

制教育心得体会篇1

近年来,我国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案件逐年增多,由此引发的学校与学生家长之间的纠纷与日俱增,学生家长因学生在校期间受伤致残甚至死亡向学校索赔的金额不断攀升。校园伤害事故不仅仅会影响学校与学生家长的正常工作与生活,而且是造成社会不安定的一个重要因素;当前我国校园伤害事故带来的负面影响,不仅仅波及教育系统内部,而且已经成为一个世人关注的社会问题。因此,如何预防校园伤害事故、妥善解决和处理此类纠纷。最近,透过在教管课程班学习《教育法规》这门课程得到很多启示,几天的学习中,首都师范大学程振勇教授在学校伤害事故方面进行了精辟的讲解,感觉收获颇丰。以下是本人这方面的学习心得。

一、学校是否属于学生的监护人之争

分清职责主体是承担损害赔偿的前提,妥善解决学生伤害引发的经济纠纷,是校方与家长之间化解矛盾、消除分歧、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稳定社会的关键。当前我国校园伤害事故之所以难处理、处理难,就在于人们对校园伤害事故职责主体的认定上,存在着观点分歧,导致在法律规定上,无法可依,在实际问题的处理中,也无据可寻。

是不是只要学生在上学(上课)期间发生伤害事故,学校都要承担职责?如果不尽然,学校又是在什么情形下应对在校学习期间受到伤害的学生承担职责?在诸如此类的问题上,学校与家长之间的看法常常相悖。家长认为,学生只要到校学习,家长就将其监护职责转移给了学校,学校不仅仅应当对学生的学习负责,而且应当承担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而校方则认为,学校不是学生在校期间的监护人,不负有对学生的监护职责,学校是否承担学生事故损害赔偿的职责,是基于教育法对学校管理职责的规定,对学生承担有限的管理职责。那么学校与学生之间究竟存在着一种什么样的法律关系?我国现行法律却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

学校对未成年学生的保护职责与学生监护人的监护职责虽有相近资料,但这两种职责的性质和法律渊源却有不同。前者是学校作为承担公共教育职能的社会机构,基于《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有关法律,而构成的一种公法范畴的职责与义务;后者是基于民事法律所确定的监护权,而在监护人与被监护人之间构成的司法范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两种权利由于来源与性质上的差别,不能混淆。尤其监护权是建立在亲权基础上的,不能脱离法律的有关规定和亲权的范畴而谈监护权的转移。视学校为未成年学生监护人的认识,不仅仅使学校承担难以担负的职责,而且也难以解释何以学校只有监护职责而没有相应的权利,何以学校对学生的管理要贴合法律规范,而不能像父母管理被监护人一样管理学生。

就目前的民事法律规范而言,没有明确学校是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或应当承担监护职责。学校与学生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总体上来讲是基于教育与受教育而构成的教育关系,存在一些不同于其他法律关系的特殊规律,应当适用教育法调整。因此,学校并非学生法定好处上的监护人,尽管学校在进行教育教学活动的同时,负有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的职责。

二、学校管理职责范围与学校事故职责承担

根据过错职责归责原则,决定学校及教师对事故的发生及其后果有无过错、过错大小,来确定职责主体,依此进行损害赔偿,应是分析、解决此类纠纷遵循的一般原则。

1.意外事件。中小学生意外伤害事件是无法预见和不可避免的,学校及教师对事件无任何过错,不负任何职责。但如果事故发生之后,教师没有在学校条件允许的状况下采取措施救险,延误了治疗,造成伤害者伤情加重,就应负责,这是一种事后职责承担。

2.学生在上课期间因互相打闹而受伤害。上课期间,教师负有监督管理职责。对在此期间发生的学校事故,教师承担职责大小,要思考到学生的年龄。但需要强调的是,对不同年龄段学生在管理职责上的不同要求并不意味着人为地降低教师应尽的管理职责。

3.学生受伤不是学校所为,但与学校场所设施管理不完善或教育教学仪器、设备保管、存放有关,学校要承担部分民事职责。需要注意的是,学校场所设施造成的学生伤害承担职责,与学校建筑设计、施工中暴露的质量问题关联,但更多地与教职工是否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及时向学校报告有关。

4.学生课余时间受伤。课休时间是事故多发段。教师的职责,是要培养学生安全意识和躲避危险的潜力,这是其一;其二,一旦发生事故,要及时采取措施做好善后处理。中小学教师的职责并不是如幼儿园阿姨那样履行保育员主角,也不是超市中的保安,不可能全天候地监视每个学生的一举一动。关键看学校在课间是否负有监管职责及到位状况。

5.学生自杀、自残。学生的自杀与教师有无关系,取决于:一是学生自杀与教师的行为有无必须因果关系;二是教师的行为是否违法。如教师毫无根据地怀疑学生有偷窃行为,停其课,强迫其交待甚至拳脚相加,学生不堪受辱,愤而自杀,教师自然要承担法律职责;学生考试作弊,被监考教师当场抓往,学生因羞愧而自杀,尽管教师的行为与学生自杀有关系,但行为是合法的,不应承担职责。

6.教师上课期间离开教室。教师在上课时随便离开课堂,期间学生打闹造成伤害,学校职责所负的大小,主要决定于学生的年龄对该行为后果的决定潜力。美国大多数法院在审理此类事故时,并不是将教师在不在场作为唯一的侵权职责要件,还要思考教师离开的时间长短、离开的原因、学生身心发育状况、上课资料及活动性质等。

7.学生上下学发生伤害事故。学生每日上下学,是维持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起点和终点,这时学生的双亲对其子女的保护监督基于亲权关系,而学校教师也务必加以指导并采取必要保护措施。但每一位学生在上学时从家中出发到学校放学时由学校出发回到家中,期间的安全,除有特殊状况外,应由学生个人及亲权等保护者负担职责。如果学生群众上下学是学校规定,则可解释为学校已介入学生上下学的生活领域。这时,学校在法律上对于群众上下学就有安全维护的义务。

8.公休时间(包括寒、暑期)学生伤害事故。原则上说,学校对学生安全保护职责的职责范围限于学校正常教育教学时间,但这并不等于说学校对于公休时间发生的学生伤害事故就不负任何职责,问题的关键在于学生在这些时间内发生的伤害事故的原因与学校教育教学活动有无联系。如日本学校教育法规定,学生在寒暑期做作业时发生了伤害事故,教师是否承担职责的前提是,教师在布置学生作业时有没有充分思考到这些作业资料对学生人身伤害可能造成的危害后果。

中小学生在校期间受到损害或致他人损害,学校是否就应承担职责,就应承担多少职责?我认为,应视具体状况综合分析,其问题的关键不在于学校方面是否应当为去或留校活动的所有学生承担职责,而在于学校事先是否承担了对这种活动管理监督的职责。

三、我国目前现行的关于学生伤害事故的立法状况

在处理校园伤害事故案件时,我国法院一般依据现行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处理。而民法通则的相关条款过于原则,一旦发生校园伤害事故,同一类案件可能导致司法实践中两种完全不同的判决。实践证明,仅仅依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处理学校发生的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已经不适应司法实践的需要。依据民法精神,充分思考学校教育教学实际,参照国外校园伤害事故依法处理的已有经验和做法,针对校园伤害事故这一特殊人身侵权行为,制定处理校园伤害事故的专项法律,依法处理,就成为解决校园伤害事故的必由之路。

可喜的是《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方法》(简称《方法》)已经实施。这是目前我国第一部处理校园伤害事故的专项法规。《方法》中明确了学校对学生承担的职责性质是教育、管理、保护职责,确立认定学校承担职责的划分原则是过错职责,细化了学校管理职责的范围,规定了处理校园伤害事故的方式,界定了学生伤害事故损害赔偿的项目和标准,提出了解决校园伤害事故损害赔偿的资金来源。《方法》实施以来,法院及其他处理机关严格按照《方法》的规定,依法处理了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既保护了未成年学生的权利,又维护了学校的合法权益。实践证明,制定校园伤害事故的专项法律,依法处理校园伤害事故,不仅仅是务必的,而且是可行的。

总之,透过学习程老师讲授的《教育法规》这门课程,我学习到了很多书本上没有的知识,尤其是老师的案例分析,个性精辟到位,为处理教育教学实际问题带给了借鉴。

制教育心得体会篇2

通过实习,我更直接地接触幼儿园日常工作,更直接地与幼儿接触,这对于我们学前教育者来说,无论是实践还是理论方面的学习都有很大的充实作用,更促使我们思考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问题。通过亲自带班实施教育活动,组织游戏与运动,让我体会到作为一名幼教工作者该有多大的教育机智。这也是指导我今后学习的方向标。通过实习,我感觉各方面的能力有很大提高,这也有赖于实习第一周幼儿园为我们开设的观摩课和培训以及指导老师和幼儿园带班老师的严格要求、批评指导,她们给我们提出很多受用的宝贵意见,根据院方和大地园的要求我们的教案需要在课前一周拿给我们的带班老师修改,之前我们天真的认为这是多此一举,后来看到带班老师的修改我们才发现原来我们自认为无懈可击的教案还是漏洞百出,如果按照指导老师未修改的教案上课的话,我们不要说是完成教学目标了我们连最起码的一节课也无法完成。因为幼儿的实际情况和我们预设的是具有非常大的差距,他们的思维是我们成人无法达到的,他们超常的想象力也是我们无法比拟的,感谢带班老师的悉心指导以及帮助我们修改教案。

除了帮助我们修改教案外在组织活动方面,在与幼儿交流方面,在独立实施教育活动方面,在处理幼儿“小矛盾”等各个方面对我们进行非常认真的指导以及提出宝贵的意见,在我们上完课之后她立即告诉我们上课过程中的不足之处和如何才能做到更好,除此之外还在每天傍晚对我们进行教学方面的指导和对今天上课同学的课程进行小组评议……通过每天傍晚的评课让我们及时发现自己在上课中的不足和改进方式。感谢老师们为我们的付出和给予我们学习的机会以及积累经验的平台。

通过此次实习,增进我们同学之间的感情,增强班级的凝聚力和合作意识,更我初尝到了身为一名幼儿教师的酸甜苦辣,也更让我体会到一名教师所肩负的责任;通过实习,我还懂得了作为一名教师一定要吃苦耐劳,脚踏实地,求真务实,用最好的精神投入到工作中,并不断丰富自己的知识。我将认真总结教育实习经验,为明天走上教育工作是岗位做好扎实准备。今后,我一定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做一名出色的幼儿教师。三尺讲台我准备好了!

制教育心得体会篇3

从教十几年来第一次执教地理学科,心中不免有些惶恐,只因深知自己的专业知识储备不足,又缺乏相关的教学经验。幸亏有了同科教师的耐心指导,才使我有了走进课堂开展教学的底气。

走进八1班的教室,我似乎又找到了自己第一次登上讲台的感觉,看到的是一张张陌生的、充满好奇的脸,心中有着一丝激动与不安,在简单的自我介绍后,我开始讲课。一张张地图,一个个知识点,反复地讲解,生怕学生听不懂,更怕自己讲错哪一个知识点,还好有了课前的充足准备,这节课比较顺利地上完了。

接着在二班上课,有了在一班的经历,再讲起来显得驾轻就熟了一些。在接下来的四个班的教学中,我不断调整自己在教学中的一些教学方法,使自己的教学更加容易被学生接受。课后反思自己的授课,还是显得肤浅了一些,不能很好地与学生学过的知识相联系,做到温故而知新,在以后的教学中还要继续加强自己的专业修养,尽快成为一名优秀的.地理教师。

今天,学校组织了八年级的认亲仪式,这项工作已经准备了一段时间,老师们在各班选择了自己认亲的学生,说来惭愧,我选择的六名学生,只有三名是我比较熟悉的,其中有两个是我的科代表,其他三名学生我只知其名,不识其人,都是在赵红雨主任的推荐下选中的。

在认亲仪式上,校长首先发言,阐述了师生认亲的重要意义,以及教师在此项活动中负有的职责与义务。接下来是韩长青主任宣读认亲名单,每念到一个学生的名字,可以看到他们的脸上绽放出幸福的笑容。

仪式的最后一项是合影留念,学生们纷纷和自己的“妈妈”、“爸爸”拥抱合影,我的六个孩子也站在我的身边亲密合影,那一刻我的心情十分激动,这是我教学生涯中第一次参加这样的活动,常言说,一日为师,终身为父,今天在这个仪式上,更好地诠释了这句话,关注孩子们的学习和成长,是我们教师的责任,我们的孩子不止认亲的这六名学生,他们是几百名初中生的代表,不断提醒着我们以爱教育学生,以爱充实自我。

制教育心得体会篇4

怀着对教育的梦想,我捧着一颗火热的心踏上了神圣的讲台。在这半年里我深刻体会到做老师的艰辛和快乐,我把自己的青春倾注于我所钟爱的特殊教育事业上,倾注于每一个学生身上。收获不少,现总结如下:

在思想上,我严于律已,热爱自己的教育事业,严格要求自己,鞭策自己,力争思想上和工作在同事、学生的心目中都向身边的党员看齐。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政治活动。我服从学校的工作安排,配合领导和老师们做好校内外的各项工作。我相信在以后的工作学习中,我会在党组织和党员的关怀下,在同事们的帮助下,通过自己的努力,克服缺点,取得更大的进步。 工作上,我抱着不断学习不断提高的目标要求自己。考虑到聋孩子的特点,我把自己的工作分成“认识聋孩子,了解聋孩子,理解聋孩子,教育聋孩子,帮助聋孩子”这几个大步骤,一步步制定具体的计划,然后实施计划。我知道如果想要教好孩子,首先就必须真正了解孩子,知道孩子心中所想,知道孩子心中所要,这样才能从根本上帮助孩子,帮助他们学习,更帮助他们健康快乐的成长。聋孩子不象孤独症孩子那样在心理和情绪上存在很大障碍,更多的是因为他们听不到所以理解和记忆上就会存在困难,老师要做的不仅是教给孩子新东西新知识,更重要的是要去纠正孩子的发音,让他们说的更清楚更准确。聋孩子由于器质性的病变,长期听不到自己的声音无法进行自我反馈和纠正等各种各样的原因,在发音问题上存在很多问题。加上有的孩子不能掌握正确的呼吸方法,构音上存在种种缺陷,更加阻碍了孩子的正常发音学习。

通过一个学期的适应和学习,我渐渐适应了常规的教学过程,对于自己的教学任务也能如期完成。但是,作为年轻教师的我,不论在自我能力上还是在教学经验上都有很大的差距,需要更好的提高。因此,在以后的教学工作重,我必须更加严格要求自己,做到以下几点:

第一:不断提高自我能力和素质。作为一名老师,更需要不断提高自己,这样才不会被日新月异的社会所淘汰,学历上我要继续备战自考,争取尽快拿到更高文凭。在业务上,不算总结自己的经验教训,总结自己的教学经验,总结得与失,总结可以继续运用和必须淘汰的教学方法。向其他有经验的老师请教,利用电脑等设备找寻更好的教学方法加以利用。不断提高自己的教学能力和业务能力。

第二,要更加明确自己的责任,做到更有耐心,更富于爱心。刚和孩子在一起的最初阶段还比较有耐心,但是时间一长,就缺乏耐心,不能正确的态度对待孩子,一着急就发脾气,这样对孩子的身心发展都不好。因此,在工作中,我随时对自己说,“等待孩子一分钟,给自己一分钟”,相信一分钟的奇迹。

第三,在工作中要创新,不能因循守旧,要将大学中所学到的书本知识变成实地的教学过程,让语言训练不单调不枯燥,真正寓教于乐,让孩子愿意学,乐意学,肯学。更让孩子有一个快乐的童年。同时要完善自己各方面的能力,不仅教孩子学,更教孩子玩,教孩子动手动脑。

一学期的时间短暂而飞速,通过这一学期的锻炼我有所得,通过这一个学期的工作我也找到了自己的差距。但是,我相信只要自己继续努力,怀着一颗学习的心,向前辈学,向书本学,向生活学,向自己学,向孩子学,我相信我会和孩子一起成长,一起进步。

制教育心得体会篇5

日前发生的几起学生溺水事故,教训惨重,令人极为痛心。这一再提醒我们,学生安全这根弦时时刻刻不能松懈。尤其对于乡村学校而言,马上到来的暑假并不意味着学校可以松懈下来。在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的特殊时期,学生的安全变得尤为紧要。

除了常态化的疫情防控,学生还面临着各种潜在的风险,比如来自自然的风险,夏季多雨、多雷电,池塘和河水上涨,食品容易腐烂……还有如留守学生心理健康问题带来的风险等等。

这些潜在的风险虽然在校园之外,但每一个有爱心的教师都应牵挂。绝对的安全固然不存在,但对教师而言,面对这些问题,仍然要把力气用到极致才好。

这个力气,最有效的是用在安全教育上。由于乡村孩子天生在自然环境里生活着,对这些潜在的风险失去了警惕性。比如对夏季河水变幻无常的特性缺乏敬畏心,自以为还是那条“温驯”的河流。这些风险,要通过多种方式向学生进行预防教育,通过孩子们喜闻乐见的方式,比如视频、动画,现实的风险和事故现场影像等,让孩子明白大自然里有无数个偶然,让孩子以科学的思维了解这些风险背后的规律。教师不可能在假期里时时刻刻盯着孩子,最重要的是让孩子学会自己盯着自己,盯着小伙伴,有能力发现风险并有定力拒绝来自同伴邀请的诱惑。

因此,假期前的最后一段时间,要上好安全教育的`“最后一课”。这一课,要上得充分而有实效。不是例行和家长签一个安全协议那么简单。要让孩子切切实实体会到风险有哪些,要因地制宜地根据学校的所在地地理、天气特点,和孩子们一起研究应该如何去化解可能遭遇的风险,从而帮助孩子在内心建立一道科学防护的围墙。

此外,这个安全教育,还要上给教师自己。这里的意思是教师要在心中有一幅假期安全的“活地图”。在这个地图上,要标注上每个村落的风险点在哪里,这个风险点的预防措施有几道,如何防止预防措施失守,等等。比如有的村庄沿河而居,那溺水风险的防范就是重点,有的村庄有公路穿过,那交通安全就要格外注意……此外,教师心中还要有学生,要根据平常了解到学生的特点,有重点有分别地去关注那些可能会遇到风险的孩子。比如假期留守儿童的监护情况、监护人的实际监护能力等等。这些细碎的工作一定要做到扎实有效,从而夯实安全工作的信息“地基”。

在这些基础上,教师还要时刻检验风险防控的预警流程是否能够快速反馈。要在不同的风险点安排好反馈人,确保能够及时发现风险的苗头。

学生暑期安全无小事,这既是家庭的事、社会的事,也是教师的事。而且,教师在其中的作用发挥得如何尤为重要。因此,有必要提醒广大乡村教育工作者,要在暑假来临之际,下大力气上好安全教育这一课。

制教育心得体会篇6

幼儿的生命安全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幸福。通过远程培训,听了专家的讲座,我深感幼儿园工作的细微性、重要性。“千般照顾,不如自护”。家长和幼儿园教师,不仅有保护幼儿生命安全的责任,同时要及时检查幼儿园的设备、设施,更重要的是要对幼儿进行初步的安全指导、教育,提高幼儿保护自己的能力,帮助幼儿树立一定的安全意识。

一、让幼儿了解一些生活常识,学习和巩固一些自我保护的方法和技能

其实我们孩子生活在家庭、幼儿园和社会的环境之中,意外事故的发生常常是不可避免的,但是通过学习一些自我保护的方法和技能,变消极躲避为积极预防,就能够使各种意外伤害发生的可能性降低到最低限度。如热水、药品是幼儿日常经常接触的物品。花花绿绿的药品会让幼儿误认为是糖豆而吃进肚里。杯里的热水也会因为幼儿不会判断而造成烫伤。那么如何提高幼儿对事件的预见性呢?首先要了解一些生活的常识。我们通过谈话,组织幼儿专门的讨论,倒一杯热水、拿来一些药品,请幼儿讨论一下,从而学会一些自我保护的技能。

二、创造良好的环境,使幼儿形成自我的意识

幼儿园的环境也是关注幼儿的健康和安全的。我们应与幼儿共同创设相应的物质环境,对幼儿进行直观、形象而又综合的教育。幼儿常常在室内乱跑,发生相撞的事情,在室内布置一些安全标记,提醒幼儿注意。但幼儿不了解安全标记,从认识安全标记入手。在认识的基础上,窗台张贴了禁止攀爬的标记;在楼道张贴了下滑危险的标记,时刻提醒幼儿注意安全。

三、通过直觉体验培养幼儿自我保护的能力

幼儿园里各种器械、各种玩具都有,孩子们可以自由地奔跑,进行游戏,可以说是快乐天堂。但有时玩起来就什么都忘了,往往会对幼儿造成身体上的伤害,这种自身痛苦的记忆是最深刻的。所以如果看到别的小朋友摔伤磕破时,就能把自己的痛苦记忆类推到别人身上,这种体验会有助于幼儿理解自我保护的意义。以后在活动时,幼儿就自然引起了注意,减少对自己身体的伤害。

四、通过生活中遇到的事情,让幼儿学习和巩固自我保护的技能

中班幼儿好奇心增强,好动,随心所欲的特点,而且不知深浅,不明是非,常常趁老师不注意玩一些危险物品,做一些危险的事或到一些不安全的地方玩。但我们不能因为这些就限制幼儿的活动。虽然他们年龄再幼儿园里不算太小,但他们与需要不断的获取经验,在生活中去不断的探索和反思。在与环境进行交互作用之后从而获得相应的信息、感受。我们要在一日活动中,仔细观察幼儿的一举一动,利用各种教育活动,提高幼儿自我保护的能力和意识。

经过一段时间的安全教育,我们发现在活动中大人的提醒在逐渐减少,孩子之间的提醒在增加,幼儿学会了积极地防御。同时,我们也感到,培养幼儿自我保护意识不是一朝一夕的事,需要我们持之以恒,真正使幼儿形成自律,从而获得身心的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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