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可以让我们探讨作品的文化和历史背景,理解它们对故事的影响,读后感可以是对作品中的象征、隐喻、象征主义等文学元素的解读,发奋范文网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关于《家》的读后感优秀5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关于《家》的读后感篇1
爱是什么?我经常这样问自己,自从读了意大利作家亚米契斯写的《小抄写员》后我才有了这个疑惑我许久的问题的答案……
课文是按事情发展顺序刻画一种深沉的“父子之爱”写的:叙利奥一家十分清苦,父亲为了养活全家人,白天在铁路工作,夜晚不得不做些抄写工作,十分劳累,叙利奥要求帮爸爸抄写,父亲坚决不同意,叙利奥为了稍微减轻父亲的疲劳,每天半夜起来偷偷帮助父亲,抄写签条。长时间睡眠不足,影响了功课,被父亲误解,他默默地忍受父亲一次次责怪,坚持帮助父亲抄写。一天晚上,父亲发现了叙利奥夜里替自己抄写邮签,才知道错怪了儿子,真是悔恨交集,他们又是重温了父子之间的情爱。父子之间的感情比天还高,比海还深。
而我们身边也有这样的故事,一个五岁的女孩子,她妈妈患上了一种疾病,她无依无靠,一个人上街拖着她的.妈妈去一些市场买些小样品,再卖出去,而有一天,她妈妈病情突发,而她非常镇静,迅速拨打了120,车子来了把她妈妈装上车送进医院。你们想想,一个年仅五岁的孩子竟做出这些令人惊讶的举止,是什么力量促使这个小女孩这么坚强呢?那就是爱。爱是无私的,他可以促使每个人不能萎缩,要真真正正地做个不怕困难的人。通过小抄写员和这个故事告诉可我们一个道理:“苦难也是人生宝贵的财富”。
当叙利奥忍受着父亲的责骂而自己为着家默默做贡献时,我心里有种难以形容的感受。所以我们必须向叙利奥学习,这恰恰是每个人都必须具备的品质。
读完了这篇文章我恋恋不舍地离开了书桌,叙利奥为父亲抄写签条的身影仿佛又呈现在我的眼前……
关于《家》的读后感篇2
在这个暑假里,我读了《昆虫记》这本书。
这是一部描写昆虫们的科普书。他们有的凶残,有的温柔;有的坚强,有的软弱。法布尔的《昆虫记》,让我没有梦幻感,那些具体而详细的文字,不时让我感到放大镜、潮湿、星辰、昆虫气味的存在。
我从小就喜欢昆虫,而最喜欢的昆虫还是蟋蟀。
四月刚过,春回大地,万物复苏,蟋蟀在田野里歌唱,那动听的'歌声使任何人都陶醉,连法布尔也想把春天歌唱家的荣誉给蟋蟀。蟋蟀为什么能弹出那么动听的歌声呢?别以为蟋蟀的“乐器”有多复杂,其实蟋蟀的乐器很简单,蟋蟀的弓上的一百五十个齿,嵌在翅膀对面的梯级里,使四个发声器同时震动,下面的一对直接摩擦,上面的一对是摆动摩擦的器具它只用其中的四只发生器就能将音乐传到几百米以外的地方,可以想象这声音是如何的洪亮!蟋蟀有着钢铁般的意志,法布尔曾经想把蟋蟀的左翅膀盖到右翅膀上,让蟋蟀变成左撇子。可是第二天,法布尔发现这昆虫竟有着坚强的意志,实在不可低估。蟋蟀它们陪伴着我,让我感到了生命的活力。它们从来不诉苦、不悲观,他们对于自己的住所及那把简单的四弦琴都非常满意。
我小的时候,最喜欢捉的昆虫就是蟋蟀了。每次去南昆山,我都会带回几瓶子的蟋蟀。可当时我只是感觉蟋蟀的声音很好听,跳起来好玩而已,并没有去探寻原因。而《昆虫记》这本书却告诉了我,是法布尔用他的探索精神给了我答案。在这一点上我要向他学习。
?昆虫记》这本一部记载着各种昆虫习性的书,是生物学之中的一颗明珠!
关于《家》的读后感篇3
封建科举!封建社会!
破烂肮脏的长衫,几乎一年没洗澡和衣服,花白的胡须,苍白的面孔,凌乱的头发,几乎能闻到一股怪味。最直面的外表。跟乞丐完全没两样。
去小店喝酒,每每遭到戏弄,自尊受到严重踩踏。读过书是他唯一值得炫耀的了吧,满口都是“之乎者也”可怜的是却是一直站着喝酒的长衫族。本是能通过知识谋的温饱,生性懒惰,造就了现在的他—————如今大街上那一群,也不过如此。孔乙己至少还有自己一些起码自尊保留,没钱,喝酒却也没赊账。“‘温两碗酒,要一碟茴香豆。’便排出九文大钱。”孔乙己竟天真地以为旁人不晓得他这些钱是偷来的,相当自信地掏钱,可真是自命清高呵!可是他的尊严被旁人毫不留情地摧毁掉了。“你一定又偷人家的东西了!”“什么清白?我前天亲眼见你偷了何家的书,吊着打。”“孔乙己,你当真认识字么?”“你怎的连半个秀才也老不到呢?”“短衣族”如此讽刺,孔乙己身单力薄,又能怎样,强忍着。可见脸上青筋已经气的暴胀。好一句“窃书不算偷”,呵呵。
结尾部分诠释着后来孔乙己的尾声,心酸油然而生,没钱,去偷书又被毒打了,这次腿折了,这不等于要他的命么,自己怎么照顾自己。最后一次去小店是用两只手辅助爬过去的。虽然平时能充当一个笑柄愉悦大家,有谁又能体谅其感受,看他成这样,居然大家还是在继续嘲讽讥笑,离开时他的背后又是怎样一个场景,他不想知道,因为一刻也呆不下去。而咸亨酒店老板能记起他也是欠他十九文钱是才能想起。后来再也没出现,都说可能已经死了,会不会是死在哪个角落也没人发现。
这样的人生,又是谁造就的,秀才,书生,在那个时代。
关于《家》的读后感篇4
我想《小兵张嘎》这个电视剧或书很多小朋友和大朋友都看见过,小兵张嘎》读后感。
我特别羡慕里面的小嘎子,他为了救奶奶和老钟叔他不惜冒着生命危险去救老钟叔,他特别喜欢老钟叔给他做的那把木头,可是现在老钟叔受难了,你说小嘎子能袖手旁观吗?当老钟叔被枪毙的那一刻,小嘎子的心不知已经自责了多长时间。但是再自责也没用,从此小嘎子为了给奶奶和老钟叔报仇,他不知进行了多大的努力,终于有一天,小嘎子告别了队长,自己提着心,抱着胆走进了鬼子的司令部,我想他当时就在想,我一定要给奶奶和老钟叔报仇,
小嘎子夺下了一支,他很喜欢这只,可是在缴枪的时候,他故意的把留下了,可是到最后他还是恋恋不舍的把交给了队长,仁慈的队长决定把送给他,当小嘎子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心里好像都乐开了花,最后队长决定让小嘎子成为正式的八路通信员。
在战胜日本人的时候小嘎子在奶奶和老钟叔的坟前说了这样一句话:"奶奶,老钟叔,我给你们报仇了!
看着小嘎子远去的背影,我由衷的要向他说一句,嘎子你最棒!
关于《家》的读后感篇5
世上最令人觉得悲哀的事,若要排个名次,那么送别肯定能位居前三名。无论是送亲人还是送朋友;送得远还是送得近;暂时送走还是永远再见,多少都是令人悲哀、叹息甚至掉泪的。我们送走一个人后,回来的可能是希望、可能是失望;可能是成功、也可能是失败;可能是任何东西,也可能什么都没回来。
我也经历过送别。送别我的爷爷、太爷爷(他们再也没有回来),送别我的幼儿园、小学(我还可以进去,但再也不能回去了)。我也被送别过:上学、出门(几乎天天都在进行)。反正,不论是送别还是被送,滋味都不好受。
记得我第一天来到这儿时,背着书包、提着大包小包迈进校门的那一刻,心中突然充满了复杂的情绪,有害怕、有向往、有不舍。但我没有回头,也强忍住没去想像站在门口的妈妈此刻是什么心情,我不敢。在长一百多米的大道上,我独自一个人匆匆走着,沉重的包裹使我停下好几次,但我一直没回头,是的,我至今也不敢。夜,静悄悄的,只听见我的脚步声,平坦的砖路上只见由两侧昏黄的路灯照出的投影,随着我的步伐慢慢地移动、拉长、消失……
每周,这样的一幕都会上演,我还是忍不住想到:为什么以往妈妈天天送我去上学、上课,我也常常送她上班、出差,从来没有这么强烈的不舍和难过的感觉呢?她想必也很不舍吧,看着那个以前天天被自己牵着、护着的人儿的背景越来越小,越来越远,最后消失在拐弯处,心里怎么踏实的呢?这个问题的答案,我想,只要是经历过目送或被目送的人,心里都有底——现在我们能感知到这种情绪。送别会令我们难过,但这是成熟的路上必须迈过去的一道坎儿——放下。
其实,目送别人渐行渐远,就是一种放下。他会用默默的背影告诉你“不必追”。无论是谁都会有不舍的时候,但是放下一个人,让他走,自己只是目送他离去,也必须学会。只要我们领悟了目送的真谛,就会发现:送别,真的很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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