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所学的理论知识与实践结合起来就是心得了,为了将心得体会写的更有意义,我们一定要将个人感悟做好分析,下面是发奋范文网小编为您分享的学民法典的心得体会7篇,感谢您的参阅。
学民法典的心得体会篇1
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5月28日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向世界宣告着“民法典时代”正式到来。
20__年是不同寻常的一年,突发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让中国人民饱受疫情的困扰,在这个万众一心度过疫情的时刻,民法典的出台可谓是为人民打上一针“强心剂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目的是全方位、多角度保障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是一部以人民为中心的法典,回应了民生的关键问题,具有里程碑意义。
党和国家先后多次启动民法制定工作,但因多种原因一直没能形成一部真正意义上的民法典。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民法典编纂工作,将编纂民法典确定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立法任务,经过多年努力,一部完整的民法典在今年的全国人大会议上表决通过,这是一个历史性的时刻,不仅仅是达成几代法律人的夙愿,更是对人民的殷切期盼提交了份圆满的答卷。
此次民法典以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为目标,总结实践经验,适应时代要求,对我国现行的民法通则、物权法、合同法、担保法、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侵权责任法和与此相关的民事法律规范进行全面系统的编订纂修,形成一部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特点、顺应时代要求、反映人民意愿的法典,为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提供完备的民事法治保障。
人格权的独立成编是此次编篡的亮点,具有极为深远的意早在1986年,我国制定民法通则时就明确规定了“人格权”随着时代的飞速发展,人格权的定义不断丰富,隐私权、肖像权、名誉权等受到广大人民的关注。在这个信息爆炸的时代,大数据、互联网成了一把双刃剑,个人隐私收到了前所未有的威胁,信息泄露引发的电信诈骗,利用互联网侵犯公民名誉权等现象层出不穷。法律从诞生那天起就具有滞后性,当现行法律还不能有效应对,民法通则等相关法律还不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人格权保护需要。此次人格权编对生命杈、健康权、名誉权、隐私权等民事主体享有的各项人格杈进行了明确规范,这意味着民法典的横空出世对老百姓来说不仅仅是抵挡伤害的盔甲,更是奋起反抗的武器。让以人为本真真切切的落实在生活中,为了更好地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把对人格权的保护提升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此次民法典除了人格权独立成编之外还回应了一系列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可以说,这是一部“社会活动百科全书“,是一部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特点、反映人民意愿的民法典。
当然民法典的成就有目共睹,但文字的魅力和缺陷总是形影不离的,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部《哈姆雷特》,当民法典制定好后,司法者、执法者、守法者对其可能有不同的见解,出台相应的解释、与相关法律的衔接就显得额外的重要,但这只是后话,就把一切交给时间,让我们一起去见证。
这一部盛世之典不仅仅凝聚着中国人民的共同意志,也写满了14亿中国人对美好生活的梦想,它不仅是中国的,也是世界的,必将在人类法治文明史上画出浓墨重彩的一笔。
学民法典的心得体会篇2
当“全面小康”遇到《民法典》,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更加齐头并进,让生活更美好。脱贫攻坚是我们彻底解决绝对贫困问题的最后一战,全面小康是“国家物质力量和精神力量都增强,全国各族人民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改善”。人们常说,人活一口气。这口“气”是拼搏之气,也是顺畅之气。有时候,在拼搏中虽然有了成果,但可能仍感觉“不开心”。因为除了有成果的收获,更在乎被周围环境所“尊重”。比如工作了一天回到屋里,忽然接到房东电话让明天搬走,一看租期还有半年才到期,那心里的憋屈怎么办?看到小区电梯里打的五花八门的广告,回想到这笔收益去哪里了?越想越生气。好不容易刚处了个对象,在路上散步,突然一条狗扑了上来,狗主人却没采取任何防护措施,是挥拳相向还是保持绅士风度?让人着实为难。十几岁的孩子偷偷拿着父母的积蓄在网上打了“赏”,父母该怎么办?不用怕,在《民法典》里都能找到答案。有时候,苦一点累一点倒不怕,怕的是被人、被周遭所“忽视”。虽然要想有“存在感”,就要不断去拼搏,但大环境的塑造也很重要。当“全面小康”遇到《民法典》,让群众在关注小康社会“物”的同时,更有“神”,更有“感”,就如同“骨骼”和“血肉”,“有力”而“优美”。
当“全面小康”遇到《民法典》,藏“富”于民,“富”中更“安”,奋斗起来更带劲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不仅要“富口袋”,还要“富脑袋”。要把这两“富”深深地藏于人民的生活之中,让这“富”与时代同进。“此心安处是吾乡”,有“乡”的地方就有“家”。有“家”的地方,就要守护好。有法可依,并不断完善,就是的“守护”。当我们走在全面小康的大道上,再“手握”《民法典》,无论在哪里,心底都会有着落。“底盘”更稳才敢开得更快。《民法典》无论是大到物权、合同,还是小到家庭矛盾、邻里纷争,都能在其中找到依据和答案,可以说是保护人民群众的权益无时无刻、无所不在。情况明了,底气足了,就如解“后顾之忧”。俗话说,心稳了,手就稳了,在接续奋斗的路上就会更加义无反顾、勇往直前,喷薄出那为事业热火朝天的干劲儿。“底盘”更稳才能开得更快。民心安,则天下和。“和”就是心齐,心齐则事成。《民法典》就如一块千锤百炼,无比坚固的“磐石”,铺就在“复兴号”列车带领人民驶向更加幸福的道路上,即使在未来可能还要面对更多更大的风浪,但只要人民群众齐心协力、万众一心的这块“基石”在,就能让列车稳稳地全速前进。
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路上,要不忘学习《民法典》。让《民法典》的为民思想和情怀,更加激励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心和信心,让即将全面建成的小康社会成为《民法典》行稳致远的坚实基础。
学民法典的心得体会篇3
民法典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具有里程碑意义。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维护人民权益、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具有重大意义。
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要带头学习民法典。民法典增加了民事权利种类,确认和保障民事权利,完善了权利保护和救济规则,回应了人民群众需求。党员干部要始终坚持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利益,自身首先要学法、懂法,将法律学习运用到工作中,要自觉通过各种形式学习法律知识,强化法律素养,提高法治思维,提升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切实做到云红法律武器保护人民群众的利益不受侵害。
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要带头遵守民法典。实施好民法典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人民权益实现和发展的必然要求。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要依法履行职能、行使职权,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保护民事权利不受侵犯、促进民事关系和谐有序。要深入群众,做好模范,真心实意做好人民的“服务员”。
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要带头维护民法典。要善于运用法治方式开展工作,强化民法典在维护群众权益、化解社会矛盾、发展市场经济中的保障作用,用好民法典来造福社会,营造公平正义的良好环境,激发新时代干事创业的动力。
学民法典的心得体会篇4
建立健全完备的民事法律规范体系,以良好民法保障民事善治,是新时期继续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基础。全面总结我国的民事立法和司法的实践经验,将相关民事法律规范编纂成一部综合性法典,对于以法治方式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更好地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讨论、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是今年全国两会的重头戏。经过一代代民法学者接力奔跑,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即将诞生,开创了我国法典编纂立法的先河,我国将告别“散装”民法时代,迎来新的民法典时代。
先哲有言:在民法慈母般的眼里,每一个人就是整个国家。民法是市民法、权利法,也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是调整平等民事主体之间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民法典就是要将这个“总和”,尽可能囊括到一部成体系的法典之中。民法典是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最基本的职能是对权利的确认和保护,一个人从摇篮到坟墓,一生各阶段的权利,都可以在民法典中找到答案;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所有民事主体的法律行为,都可以在民法典中找到遵循。
回顾人类文明史,编纂民法典是具有重要标志意义的法治建设工程,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走向繁荣强盛的标志。我国民事法律制度伴随新时期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而形成并不断发展完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编纂一部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特点、反映人民意愿的民法典,不仅能充分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制度成果和制度自信,促进和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断发展,也能为人类法治文明发展进步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我国民法典是一部“新法”,对现有民事法律进行梳理、整合、完善,使之更加全面完整,更具系统性、协调性。我国有物权法、合同法、婚姻法、继承法、侵权责任法,有2017年通过的民法总则,以及仍在继续适用的民法通则等,单行法律数量多,内容庞杂,有的存在抵牾之处。如今,这些法律的主要内容以及司法实践中形成的相关司法解释,共同汇聚成了这部共1260条、10万余字的民法典。经过整理、编订之后,在划定好的总则编、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侵权责任编等7个“楼层”里,民事法律各归其位,类型清晰、秩序井然。
民法典对众多民事法律关系进行的“确认”,将在保障公民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比如,在民法典新增内容里,用益物权中增加的居住权可能是影响最大者之一。老人把房子过户给子女或“以房养老”卖给他人,夫妻离婚一方没有产权又无房居住等等,都可以要求设立居住权。
此前并没有单行法律作为基础的人格权,更是独立成编了,具有鲜明的时代性。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做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决定以来,我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持续取得积极进展。建立健全完备的民事法律规范体系,以良好民法保障民事善治,是新时期继续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基础。全面总结我国的民事立法和司法的实践经验,对现行民事单行法律进行系统编订纂修,将相关民事法律规范编纂成一部综合性法典,对于以法治方式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更好地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我国民法典编纂充分体现了民主立法、科学立法和依法立法,充分回应了“中国之问”和“时代之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之后,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民法典反映了我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成果,为实现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提供了坚实可靠的法治保障——民法典开启了全面依法治国新时代,也开启了我们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新征程。
学民法典的心得体会篇5
20xx年5月28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以高票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从此,我们迈入民法典时代。新编纂的民法典包括总则编、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和侵权责任编七编。民法典是对过去民事单行法以及司法解释的传承继受和创新发展,一些与时俱进的新理念也体现在民法典中。民法典的变化还体现在,基于立法严谨性的技术要求,对过去民事单行法和司法解释中表述不够清楚或者不够准确的规定进行了非实质性修正;基于与时俱进的时代要求,对其部分内容进行了实质性修改。非实质性修正主要包括概念使用与语言表述的改变,部分法律条文中个别词语的改变,句子前后标点符号的改变等。作为我们法律人,不但要关注民法典中的实质性修改,还要关注非实质性修正。下面就民法典中的部分非实质性修正谈几点学习心得:
民法典对过去民事单行法和司法解释部分法律条文中的“要求”一词修改为“请求”。立法机关之所以把“要求”一词修改为“请求”一词,这说明“要求”和“请求”二词的含义肯定不一样,二者有细微的差别。“要求”是指提出具体愿望或条件,希望得到满足或实现。而“请求”是指提出要求,希望得到满足。“请求”含有处于被动地位的意思,希望别人能按自己的意思办。而“要求”是自己处于主动地位,带有命令似的口吻。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中,除了通过人民法院主张权利用“请求”一词外,立法机关用的都是“要求”一词。看来,在立法者眼里,家事是可以天经地义的“要求”。除了家事外,要么“要求”,要么“请求”。不过有意思的是在民法典继承编中,“请求”一词只出现了一次,“要求”一词一次也没有出现。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中个别语句的表述进行了调整。《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中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而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中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只是表达了当事人有请求的权利,至于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是支持还是不支持当事人的请求这层意思并没有表达出来。而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中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就表达出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可以支持也可以不支持这层意思来。这前后的变化体现了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表述的更清楚。
以上摘出的只是民法典非实质性修正中的一小部分,个人的理解可能有不到位的地方。民法典的学习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先理解吃透民法典后再运用到实务中去,在实务中成熟运用民法典也需要一个过程。
学民法典的心得体会篇6
大家好!我是公共社科支部的教师代表##,很荣幸今天能够站在这里参加这个演讲!我演讲的主题是“学高为师,德高为范”。
作为一名资历浅薄的年轻教师,在这么多有经验的老师面前做师德师风演讲,我感到非常紧张。记得__年的7月,我怀着无比激动的心情,由遥远的北方来到了美丽的绿城南宁,这里的风景令人陶醉,水电学院老师们的热情好客、团结进取更令人鼓舞与振奋!在这里,我的收获很大,在我不但很快地适应了新环境,而且结识了很多新朋友,更重要的是我接受了一种全新的教育。在这个上下一心,团结向上,共同进取的大家庭里,通过“结对子”、“手拉手”、示范课、公开课等活动,我很快成长,顺利地完成了由学生到教师的角色转换,而且良好的工作氛围也使我的心灵得到了进一步净化。老师们兢兢业业,勤于奉献的精神更为让我感动。有的老师甚至加班到晚上9点、10点!究竟是什么力量让他们如此敬业呢?是爱,是人民教师对事业执着的热爱与追求!是啊!这是我们每一位年轻教师都要有的信念。“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通过认真参加“塑师德 正师风 强师能 铸师魂”师德建设专题教育活动,我受到很大的启发,现将我的认识和体会作以总结和汇报,请大家批评指正。
古人云:传道授业,千古为师,师之所在,道之所在。身为教师的我们矗立在知识的神坛上,师德就是笼罩在我们身上的光环,照亮了千千万万名学子前进的路途。“你是一个好教师吗?听听学生们怎么说吧!”这不是什么名人说的话,这是一个普通教师留下的师德格言。当我们立足于三尺讲台,面对台下一双双专注而信赖的眼睛,一种责任感油然而生,当我们行走在校园小道,面对身旁学生投来饱含尊敬的目光,一种自豪感悄然而起,在所有学生心里,老师是神圣的,而支撑这种神圣意识的就是良好而崇高的师德。著名教育家陶行知先生曾说过:“学高为师,德高为范”,教师是立校之本,师德是教师的立师之本,教师在传播知识的过程中,他的性格、品德包括价值观都会影响到学生的成长。
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是人民教师的天职。一名合格的教师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健全的人格,具有一定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我认为,应在以下几个方面不断加强:
首先,要热爱教师职业,对待工作必须要有激情。课堂是教师的舞台,试想,一个心如止水、没有激情的教师,他的课堂永远不会有活力。一个成功的教师必须能够时时吸引学生的注意力,必须能够用自己的情绪去感染学生,用自己的思维去启发学生,如同太阳,吸引着无数的小行星围绕着你,这样的课堂才是鲜活的,教学效果才能真正实现。那么,如何成为一个有激情的教师师呢?必须要打心眼里热爱教师这个职业、理解教师这个职业,要深刻认识到传授知识是一种乐趣,内心里能够涌起自豪感。教师的劳动是平凡的,朴素的,但却孕育着伟大和无限的力量。印度诗人泰戈尔说过:“花的事业是甜蜜的,果的事业是珍贵的,让我们来干叶的事业吧,因为叶总是谦逊地垂着安静的绿蔓。”让我们用语言来播种、用知识来耕耘、用汗水来浇灌、用心血来滋润,一切为了学生的成长。
其次,对待学生要充满深情,要热爱学生。世界上有很多东西,给予他人时,往往是越分越少,而有一样东西却是越分越多。 “是什么呢?”“那就是爱!”爱,不是索取,不是等价交换,而是付出,是给予,是自我牺牲。“爱”源于高尚的师德,“爱”意味着无私的奉献。师爱是师德之魂。教育部部长周济曾说过:爱与责任是师德之魂,没有爱就没有教育,没有责任就办不好教育。教育是爱的事业,教师要热爱学生。为人师者,要有热爱学生,诲人不倦的崇高品质。“要撒播阳光到别人心中,总得自己心中有阳光。”我想,我没有理由让学生露出失望的眼神,也不该责备学生的浅陋与无知?更不能让爱永远传递的步伐停歇?我们要理解学生,信任学生,尊重学生,相信每一个学生会成功。作为高职院校的教师,不要埋怨学生的基础薄弱,而要研究如何更好地教好他们、塑造他们。教师对学生的爱,不是无原则的,而是始终与对学生的严格要求相结合的,要爱中有严,严中有爱,爱而不宠,严而有格,严慈相济,平等对待每一个学生。
再次,努力提高知识素养,做一个有“才情”的老师。当学生叫我老师的时候,我会被这两个字感动,这里面包含着一种博大的爱,因为这份爱是一种责任。因为有了这份责任,就应该有工作上的动力;就应该认真了解他们,细心观察他们,耐心引导他们;就应该不断努力学习寻求更多的方法提高自己。苏霍姆林斯基曾提出:“要给学生一杯水,教师需要有一桶水。”然而,在知识经济的时代背景下,教师更应该是一条清澈的,不断流动的小溪,吸引着学生到你身边来汲水。“吾生有涯而知无涯。”教师必须是一个终生学习、始终站在知识前沿的人。因此,教师必须要具备深厚的专业知识和广博的社会见闻。教育是一门科学、也是一门艺术,这就要求教师要严谨治学,重视教育规律,深入了解学生,因材施教,灵活地运用教育原则和教育教学技巧,把握教育契机,采用灵活有效的教育教学方法,促进学生发展。可见,只有把教师这一职业看作是发挥自己才能的形式,看作是自己参与社会历史创造的途径,看作是个人达到自我完善的境界,教师职业便成为生活中一个不可分割无法舍弃的部分,成为个人幸福生活和持续发展的不竭源泉。
此外,教师还应有高尚的师德教风。德行立天下。现代社会文明萎缩、道德衰落,各位,难道这不值得我们思考吗,教师不仅仅承担着知识传播的重任,更肩负着社会道德净化的责任,这是我们不容推托的使命,也是我们走上讲台后就背负的天职!站在三尺讲台,日复一日地讲授知识,似乎十分平淡,也十分平凡,然而崇高的风范正是在这平凡的本职工作中体现出来。莎士比亚说过:“生命短促,只有美德能将它传到遥远的后世。”在学生眼里教师是神圣的,是值得尊敬的,教师的一言一行都对学生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正所谓“见贤思齐”,他们潜意识里会去模仿教师,向教师看齐,“以德立教”、“以德育德”,所以教师在课堂上和生活中的一举一动都深深影响着学生,这就要求教师要有良好的人格魅力,品德要高尚,身要直,心要正,说话要有修养,行为要光明磊落,这样才能塑造一个立体的人民教师的形象,做一个好榜样,因为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
最后,合作创新、共同进取、奠基未来。上海建平中学校长冯恩洪曾说过:“环境是一种教育力量,我可以叫我的学生不随地吐痰,这是一种教育,但是我还应该创造一种环境和气氛,使学生不好意思吐痰;我可以叫学生勤奋学习,我还应该创造一种氛围使学生置身其间不学觉得有愧,这是一种更高层次的教育。”一直以来,人们总是将教师比做“红烛”、“春蚕”,然而,新时代的教师不应该是“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的悲凉形象,教师也不仅是传道、授业、解惑的教书匠,教师的生命力在于创造,创造生产力,创造文明。作为一名高校教师,应该紧紧把握时代脉搏,在知识的海洋里冲浪,在教育的殿堂里耕耘,更要注重科研,注重应用,合作进取,团结奋进,在付出艰辛劳动的同时也在收获,而且是巨大的收获,不仅在教学活动中享受着学生进步带来的幸福,而且在职业活动中感觉着自我发展带来的幸福,最大限度地体验自我价值
方永刚、孟二冬,百家讲坛里的学者教授,多少仁人志士为教育事业前赴后继,李大钊先生说:“青年者,人生之王,人生之春,人生之华也。”“生命对于每个人只有一次,我愿用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中去”。因为,我是一名光荣的人民教师,“学高为师,德高为范”,我愿意在平凡的岗位上,以高度的责任感不断锤炼和提升自己,从小事做起,用慈爱呵护纯真;用智慧孕育成长;用真诚开启心灵;用希冀放飞理想。让我们大家一起携手,辛勤耕耘,努力拼搏,相信叶更绿、花更红,学院发展壮大,桃李满园芬芳,明天更美好!
学民法典的心得体会篇7
2020年5月21日,全国两会大幕正式拉开。受疫情影响,这场“春天的盛会”来得有些迟,但代表委员围绕民生的呼吁声和国是的建言声,一直都在线上。今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之年,以及“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除疫情防控、脱贫攻坚、全面小康等关键词外,全面依法治国同样是两会高频词汇,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
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处在民主法治建设的第一线,在全面依法治国中负有重大职责,承担着重要任务。备受关注的“民法典草案”,其编纂过程如同一面镜子,有效的开门立法反映出新时代人大工作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更折射出法治思维深入人心、法治实践深入推进。尤其是在疫情防控的特殊背景下,向着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奋进路上,我们更要充分发挥强大制度优势,实现国家意志和人民意志的高度统一,凝聚历史进步的强大推动力量。
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书写人民当家作主新篇章。一年一度的全国两会,党的主张、人民的意愿、国家的意志在这里交融。全国各级人大设立代表联络站、代表之家等联系人民群众工作平台22.8万个,邀请322人次全国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邀请31名全国人大代表参加立法座谈会;两次组织全国政协机关公众开放日活动,400多名各界群众参加;26场全国政协重大专项工作委员宣讲,900余万网民在线观看……无论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个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制度,还是人民政协制度这一中国式民主的具体形式,全国两会本身就是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的生动实例和长期实践,人民依法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切实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同时寻求人民群众法治意愿的最大公约数,保障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免受不法侵害,不断书写着人民当家作主的法治新篇章。
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在立法中践行群众路线。大疫如大考。全国人大常委会紧握依法防控“指挥棒”,在坚持群众路线中广泛动员群众、组织群众和凝聚群众。针对疫情暴露出的立法方面的问题,面对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的社会关切,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到首次制定专项立法修法工作计划,全国人大常委会为疫情大考交上一张厚重的法治答卷。从2019年12月28日至2020年1月26日的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民法典草案共收到13718位网民提出的114574条意见。作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大到合同签订、公司设立,小到高空抛物、点个外卖,民法典的编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要求,倾听民生、吸纳民意、广聚民智,具有强大生命力。坚持全面依法治国,让民意和民智在立法过程中最大限度地尊重和发挥,在群众路线中行稳致远,展现人民更加满意的立法作为。
坚持全面依法治国,良法善治护航全面小康。全面依法治国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起着基础性、保障性作用,提供长期稳定的法治保障。围绕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对外开放,制定外商投资法,修改土地管理法;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制定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启动未成年人保护法修改;围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启动长江保护法立法……一年多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共审议法律草案和有关法律问题、重大问题的决定决议草案47件,通过34件,其中新制定法律5部,这是十三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2019年驰而不息推动良法善治的成绩单。收官之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全国人大代表更要深深扎根于人民之中,积极主动依法履职,当好“百姓代言人”“小康发言人”和“法治推广人”,为全面小康筑牢法治根基。
法治,是改革稳定的基石,经济发展的动能和人民幸福的后盾。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站在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上,2020全国两会满载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必将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道路上迈出更加铿锵有力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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