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个人的后续发展,大家需要对这段时间的工作情况简单做个月总结,要想将工作中得到的经验灵活运用,就要及时记录月总结,发奋范文网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民族团结创建月总结7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民族团结创建月总结篇1
海西州大柴旦在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州先进地区进程中,创新观念发展经济,主动作为改善民生,上下联动维护稳定,因地制宜打造品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呈现四大亮点,打造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柴旦品牌。
经济稳步运行。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海西改革发展工作会议和州委十一届十四次全会精神,按照“十三五”规划和“3411”发展战略部署,适应和把握新常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经济提质增效为目标,积极谋划,攻坚克难,经济运行总体态势基本平稳。20xx年上半年完成地区生产总值11.8亿元,同比增长12.4%。集中开复工项目71个,总投资125.43亿元。下达专项资金项目5个,下达专项资金3208万元。
民生不断改善。落实资金1330万元实施马海村白水沟牲畜饮水工程等5个项目,完善牧民生产生活设施,确保农牧民增产增收。投入33.1513万元用于市政设施更换与维护,预算3000万元,对柴旦镇区0.9万平方米的空白地带、道路沿线进行绿化和补植补栽,全面完成镇区绿化面积30%的目标。投入52.5万元,对镇区进行全覆盖式喷洒防治,有效降低病媒生物密度,防止传播疾病的发生和流行。
社会稳定和谐。进一步健全完善预警预防、排查调处,综合化解、责任追究等制度,通过走访、暗查、摸排等多种形式,认真开展矛盾纠纷大下访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及时发现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苗头、萌芽状态和初始阶段。在全区组建5支治安联防队伍,3个专业调解委员会,3支治安信息员队伍,11个人民调解委员会,4支治安志愿者队伍。目前,共化解劳资纠纷8起,处理8起。
品牌日益形成。结合柴旦地区交通枢纽实际,围绕打造“高原旅游小镇”目标要求,完成大柴旦雪山温泉一期项目,并已投入运营,正成为柴旦地区旅游品牌。计划投资1.6亿元大柴旦温泉自驾车营地建设项目和大柴旦草原风情度假庄园项目,已完成规划设计,正在办理土地调规手续。计划投资6亿元大柴旦水上雅丹地质公园项目,一期投资3.6亿元。通过实施一系列旅游项目,对全区民族文化传承、保护及弘扬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民族团结创建月总结篇2
在机关、在社区、在学校、在企业……人们放慢脚步,聆听一个个发生在身边的民族团结故事,用心感受团结的力量。近日,柳州市柳南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区民族和宗教事务局联合举办的“民族团结进步百场大宣讲”进机关活动,受到广大机关干部欢迎。
讲党的惠民政策、说大家爱听的故事,在柳南区机关一楼会议室,柳南区百姓宣讲员梁秋容用举例子摆事实的方式,讲述居住有15个少数民族、1862少数民族人员的车辆厂社区居委会,集体帮助蒙古族残疾人邱老一家,与他结对帮扶的动人故事,让少数民族同胞感受到了党和人民的关爱温暖。
在五菱社区中,壮族居民李怡忠几年如一日,照顾无儿无女、生活完全无法自理的80多岁回族老人,如今60多岁的李怡忠却依然坚持帮助他人的故事,感动了所有居民。大家表示,要像李怡忠一样,用自己的力量帮助更多的人。
来自柳工机械股份公司的宣讲员江倩,讲述了柳工的上海阿拉们与柳州人因酱黄瓜而和睦相处的生活点滴,宣讲内容生动,形式新颖。宣讲员们把蚕茧画等融入演讲中,使观众在轻松、愉悦的氛围中感受到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的温暖,学习到了民族政策和民族文化知识。
“柳州有个鱼峰山,一年四季歌不断;如今广西成歌海,都是三姐亲口传”。柳南区宣讲员梧雪燕讲述在鱼峰山脚下长大的柳邕路第三小学校长许光,从小在外婆的带领下耳濡目染,用山歌传到学校,让在美丽柳州的城乡结合部的少数民族学生亲如一家、互帮互爱、声名扬远啦!
形式多样的宣讲让各族群众切身感受到了各民族之间朴素的情谊,大家表示要从自己做起,维护好广西的和谐美好。
为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民族团结工作的系列新思想新理念新举措,柳南区在辖区挑选代表性场所,通过宣讲队宣讲、一对一宣讲、寓宣讲于文艺活动中等形式,围绕自治区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的重大意义、具体工作举措等进行宣讲。
柳南区民族和宗教事务局局长王家成说,百场宣讲只是一个开始,今后柳南区会继续开展形式多样的宣讲活动,形成一种常态机制,将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精神传递到千家万户,真正做到人人参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以一个个微行动,汇聚起民族团结的强大正能量。
民族团结创建月总结篇3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二、宣传学习,营造氛围
二是对内对外围绕中心工作宣传有声势。在对内宣传上,由5名乡干部、1名村干部组成乡宣讲团,构建完善全乡宣讲队伍;运用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宣传栏等多种方式进行广泛宣传民族团结先进典型,先后悬挂横条210余条、张贴标语近1000张、出宣传栏5期,进行全面宣传党和国家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法律法规。
在对外宣传上,充分利用赤峰市信息网、宁城信息网、宁城政府网、主流电视媒体等进行专题宣传,至今年7月,在市级网站用稿1篇,县级网站用稿339篇,通过新兴媒体既唱响了党的声音,宣传了党的民族政策,激发党员干部工作热情,为全乡民族团结建设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三、加强民族宗教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重视做好民族宗教工作,加强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管理和宗教活动的管理,及时掌握全乡少数民族底数。对喇嘛沟门村非法露天造像进行了拆除,并多次到原址进行全面排查,防止乱滥建现象出现反弹。同时,健全和落实责任制,强化责任意识,从乡、村、组三个层面把好关口,形成联动的宗教管理网络责任体系,并层层签订了责任体系。
四、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促进团结进步
1.开展思想教育,提升全民素质。全力摸排少数民族干部人才,抓好少数民族干部培养选拔工作,优化民族干部队伍结构。积极评选道德模范的个人典型、文明村、文明家庭,在各村开设道德讲堂传递精神文明教育,定期开展道德教育和道德评议活动,传承党的政策理论,维护民族团结,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新时代公民道德素质。2019年芦家店村被赤峰市委、人民政府评为“市级文明村”;李家窝铺村被宁城县委评为“清风村”、被宁城县人民政府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
2.加强阵地建设,繁荣乡村文化。深入推进草原书屋、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等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逐步健全。目前已建成草原书屋14处、新时代文明实践1个,定期举办广场舞、铢铢察打击乐比赛等各类文化活动15余场,各村通过自发组织、自编自演,经常性地在各村开展皮影戏、舞台戏等文体活动7场。格日勒图村2017、2018、2019年分别荣获全县广场舞比赛一等、三等、二等奖。采用老百姓喜闻乐见的方式传递民族文化,促进民族团结。
五、存在的不足和今后打算
我乡在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中,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离中央、省、县的要求还有差距,主要存在以下方面的不足:一是在宣传党的民族工作方针政策上有待于加强,存在一定的盲区。二是创建工作由于经费的奇缺,给创建活动带来了不便。三是对创建活动认识不够,仍然存在个人主义思想。这些有待于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克服和纠正。为使创建活动更加广泛深入地开展,我们决心从以下几个方面抓起,一是我将民族团结与进步的创建活动列入各村年总考核,使民族团结进步同各村工作效益同步发展;二是加大对党的民族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力度;三是建立健全好民族团结与进步的创建活动机制,做到常抓不懈;四是继续做好维护民族团结、祖国统一的工作,依法切实地维护好少数民族同胞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工作。
民族团结创建月总结篇4
20xx年以来,我省牢牢把握民族工作主题,认真贯彻党的民族工作方针政策,坚持以人为本,抓好日常和平常工作,在全社会广泛深入地开展了一系列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有力的促进了全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发展。
一、强化基础建设,为创建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一是加强领导机制建设。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将民族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初步形成了民族工作研究机制。在省领导协调下,省民委兼职委员单位进一步加大了对民族工作的支持。省民委建立了与少数民族代表人物联系交友制度,委主要领导定期与市、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联系,形成了联系沟通机制。20xx年,省人大听取审议了省级政府关于全省民族工作报告,给予了充分肯定。
二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坚持把做好民族工作“重在平时、重在交心”作为衡量干部队伍建设的标准,通过聘请高层次领导、专家授课、与中国社科院合作举办民族宗教知识系列讲座、请省民委兼职委员单位开办系列讲座、到民族工作先进省、市学习考察等方式强化对党政领导、民族工作干部、少数民族代表人士的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政治素质和
工作能力。省民委建立了与市、县两级党政领导联系沟通机制,共同推进工作。同时,各级党委加强对少数民族干部、少数民族代表人士的教育培养。全省现有少数民族市厅级干部4人,县处级120余人。省、市、县三级少数民族代表、委员均超过了少数民族的人口比例数。
三是加强基层建设。不断推动基层执法主体建设,推动市、县建立健全管理网络和两级目标责任制,初步形成了“主体在县,延伸到乡,落实到村,规范到点”的工作格局。按照“工作任务重、工作有特色、经费缺口大”的原则,省民委逐步加大对市、县(市、区)和社区、聚居村创建活动工作经费支持。
二、强化宣传教育,筑牢民族团结的思想感情基础
全省各级党委宣传、统战和政府民族工作部门密切配合,积极探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途径和方法。20xx年,省委宣传部、省委统战部、省民委印发了《关于贯彻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经验交流会精神进一步推进我省创建活动的通知》,对全省创建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20xx年,广泛开展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活动,召开了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经验交流会,命名了首批18个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并授牌;20xx年组织了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评选活动,大力宣传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的先进事迹,全省有6个集体、8名个人被国务院授予全
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营造了“民族一家亲”的和谐氛围。
一是集中开展宣传。全省连续12年集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手册、开辟“民族团结专栏”、组织知识竞赛、制作播放主题宣传片、微电影等方式,加强党的民族理论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广泛宣传创建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教育引导各族人民不断增强“四个认同”、“三个离不开”思想,强化少数民族群众的公民意识、国家意识和法律意识,进一步增强了干部群众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是搭建活动平台。以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民族文化健身活动、民族节日庆祝等重大活动为平台,不断扩大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影响力,全省各市通过开展“民族文化艺术节”,“比团结、比发展、比贡献”竞赛活动、“民族团结一家亲”征文比赛、“民族团结,社会和谐”书画作品展、民族团结进步演讲比赛、清真食品烹饪大赛、慈善募捐等活动,拉近了党委政府和少数民族群众、少数民族和汉族群众之间的距离,激发了各族群众维护民族团结,争当先进模范的热情。
三是突出“六进”活动。坚持面向群众、面向基层,积极动员各族群众广泛参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学校、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活动。学校创建丰富多彩,
特色,翼城县北关村被确定为全国唯一的村级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示范基地。“六进”活动的深入开展,促进了各民族相互学习、相互帮助、相互尊重、共同进步,构筑了各族人民共促团结、共谋发展、共建和谐的良好局面。
四是高度重视对口援疆工作。20xx年至20xx年,省财政拨付资金6.55亿元实施援疆项目61个,提高了各族群众生活水平,增强了受援地内生动力,促进了民族团结,为推进x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作出积极贡献。
三、强化民生服务,增强创建活动的实效性
近年来,全省各地坚持创建活动与促进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与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相结合,与维护社会稳定相结合,坚持把重点放在加快发展改善民生上,放在温暖人心争取人心上,让少数民族群众切实体会到了党和政府的温暖,既激发了少数民族群众促进民族团结、参加祖国建设、服务回报社会、维护和谐稳定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也增强了少数民族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依赖和信任。
一是大力发展少数民族经济。加快少数民族聚居村脱贫致富步伐。五年来全省累计投入专项发展资金7009万元。42个聚居村的基础设施得到显著改善,“一村一品”种养殖产业初步形成,科技培训机制更加完善,少数民族群众生活水平明显提高。20xx年全省少数民族聚居村农民年人均收入为5262.4元,特困村由2010年的10个减少为8个,3个村
被国家民委确定为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试点村。全面落实国家扶持少数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的优惠政策。全省29家民品企业近3年享受国家优惠利率贴息资金2.35亿元,生产补助和技改贷款贴息1270万元,有效提升了企业服务少数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群众的能力,20xx年企业实现销售收入151.24亿元,完成纳税1.83亿元。依法推动清真食品业健康发展,20xx年,全省清真食品业年产值在1000万元以上的大型清真食品加工企业19家,拥有全国驰名商标2个,山西省著名商标5个。民族经济的快速发展,增强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物质基础。
二是积极促进少数民族社会事业协调发展。实行少数民族学生中考照顾政策,积极改善民族小学和山大附中西藏班办学条件,投入专项资金,帮助西藏班学生改善学习生活条件。注重涉及民族团结文艺作品的挖掘和创作,新编历史剧《傅山进京》在第四届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上取得了优秀成绩。精心培育推广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在第九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上成绩突出。
三是切实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全省形成了在重要节日各级党委政府都要慰问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和救济困难户的关怀慰问工作机制。依照国家有关政策为符合条件的少数民族公民恢复民族成分。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在城市建设规划中将回民公墓列入其中,予以保障;依法加强清真
食品监管,各市都成立了清真食品安全工作领导组,建立了清真食品监督员队伍,太原、阳泉、晋中、晋城等市将具有清真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群众的肉食补贴列入财政预算,维护了少数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
四、创新服务管理,做好流动少数民族群众工作
我省始终把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作为开展创建活动的重要内容,坚持在“平时”、“交心”上下功夫,从组织领导、工作原则、工作机制等方面安排部署,努力把工作做深、做细、做实,赢得了各族群众的理解、支持和拥护。
一是加强保障机制建设。省委、省级政府2010年出台了《关于认真做好x籍少数民族群众来我省务工经商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20xx年颁布实施了《山西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参加社保、子女入学等方面依法依规作出了安排部署;20xx年成立了山西省x少数民族群众服务管理工作小组,建立了山西省x少数民族群众服务管理工作制度。全省各地各部门也制定了具体的贯彻措施,为做好少数民族群众服务管理工作、促进流动少数民族群众待遇平等,维护其合法权益,提供了组织、政策保障。
二是坚持服务为先。各地各部门坚持服务亲情化,管理精细化,实现了单一管理向服务与管理并重的转变。通过成立少数民族联谊会,建立少数民族服务站,发放联系卡、结对帮扶、举办文体活动、走访慰问等方式尽力为流动少数民
族解决就业、就医、就学、司法等方面的困难,促进了各民族的交往交流交融。阳泉市创立了“12345”工作法(“1”是紧紧抓住流动人口中的代表人士;“2”是依靠市伊协和清真寺;“3”是落实清真肉食补贴待遇享受、就业培训服务、子女上学入园服务;“4”是建立市、县(区)民宗部门上下协调,与有关部门左右协调,输入地和输出地协调,与相邻市县跨界协调四大协调机制;“5”是实现引导入寺、引导遵纪守法、引导社区发挥作用、政策咨询引导、引导依法维权,实现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立体化、全覆盖);晋中榆次区在繁华市场为x籍少数民族群众划片设立专门的经营场所;临汾市建立健全由民族、公安、工商、城管等相关职能部门、伊协和外来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参与的外来少数民族联谊会和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对外来少数民族代表人士进行政策、法律法规和城市管理规定的培训,提高外来少数民族依法经营、文明经营和服从城市管理的自觉性。长治市开通“民族一家亲”微信服务平台,形成了“三必清、三必谈、三必帮”的“三个三”工作法(即:强化沟通,做到“来源地清、暂住地址清、职业清”;强化联系,“每周一次电话联系、每月一次见面联系、每年一次座谈联系”;强化服务,做到就业困难、办理手续、生活困难必帮),20xx年被国家民委评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
五、强化日常督导,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坚持底线思维,坚持依法行政,经常性地对全省民族团结创建活动进行督导,培养典型、推广经验,加强日常不稳定因素排查,及时清除隐患。各级各部门完善了应急处突领导机制和工作预案,在处理涉及民族因素的矛盾纠纷时,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什么问题,就按什么问题处理,全力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我省已连续多年未发生较大规模涉及民族因素的群体型事件。
总之,我省创建活动开展以来,注重发挥学校、乡村、社区和企业的主渠道作用,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应该看到,创建活动还存在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如活动进展不平衡,大部分单位活动开展手段单一,创新不足,拓展延伸不够等等。同时,山西面临走出转型新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任务,在发展过程中,加快推进少数民族经济社会事业大发展,是事关全省转型综改和社会稳定大局的重要课题。因此,大力营造各民族和谐发展的社会环境,不断加强对民族团结创建活动的领导,引导各族群众和睦相处、共同进步,任务艰巨。
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将在打基础、谋长远、见成效上下功夫,以“圆好团结梦,追寻发展梦,实现中国梦”为根本任务,更加有力地推动少数民族经济社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更加有力地推动民族工作社会管理和服务创新,为巩固和发展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作出新的贡献。
民族团结创建月总结篇5
进一步把民族团结进步与自己的业务工作结合起来。积极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重视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实际问题和难点、热点问题入手,切实为他们排扰解难。扎扎实实地办好事、办实事。使广大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党的温暖和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增强对党和政府的信任。
为进一步贯彻学习中央和我市实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精神,更好地做好我市民族工作,促进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确保我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根据《中共山南市委员会山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南市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市实施方案》的通知》(山委〔2019〕91号)文件要求我局紧紧围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目标,狠抓民族团结创建活动工作。以《实施方案》为重点,不断提高全局职工素质,认真开展民族团结创建工作。现将我局2020年创建民族团结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指导思想
二、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的主要内容
1、层层动员,广泛发动。为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我局认真贯彻学习牢固树立“三个不离开”、“五个认同”和“五个维护”的思想及时组织干部职工召开座谈会、研讨会等。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动员,局领导亲自作动员讲话,并作出周密安排部署要求每位党员干部在实践中努力做到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中的带头人。在全局营造了浓厚的舆论氛围。
2、加强爱国主义教育。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解释,同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结合起来。采取个人自学与单位组织学习、学后讨论、谈体会等多种形式和方法。开展了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为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4、以扶贫帮困为重点。切实为群众大办好事、实事,不断谱写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新篇章。我局全体干部职工始终把为民办实事、办好事作为实践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实际行动谱写了一曲曲民族团结的赞歌。开展扶贫送温暖活动,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把群众的冷暖放在心上。以实际行动加强民族团结,教育和引导广大群众维护民族团结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思想。不断推动民族团结向纵深发展。我局党支部、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认真部署、大张旗鼓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中,全局职工团结奋进,真务实按照当前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要求,努力为各族群众谋利益。进一步把民族团结进步与自己的业务工作结合起来,积极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重视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实际问题和难点、热点问题入手。切实为他们排扰解难,扎扎实实地办好事、办实事。使广大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党的温暖和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增强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全心全意为各族人民办好事,是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不断深入的有效途径。是做好民族团结的思想基础和力量源泉。我局全体干部职工,在取得成绩的基础上努力进一步开创我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新局面。
民族团结创建月总结篇6
20**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县**民族团结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按要求开展巩固了“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工作”,现将我局创建工作简要汇报如下:
2、县人社局局长杨志军同志带头学习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带头讲党课,组织大家一起“深入学习党的民族政策,维护民族团结,促进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有关内容。
3、人社局党支部组织全体职工干部观看了“建党伟业”“感恩伟大祖国、建设和谐x县”等反映感恩伟大祖国、讴歌辉煌成就、赞颂民族团结、弘扬社会正气以及x发展历史、民族团结相关内容电教资料。
4、召开了一次座谈会,主要议题是:谈谈自己身边的人和事,大家畅所欲言,气氛浓厚。
5、开展了“五观”“六史”“四个认同”学习教育活动,参学率100%,全局干部职工每人撰写一篇有关民族团结的心得体会。
6、认真开展培育、树立民族团结先进典型工作。我局开展“学习身边人,努力做好本职工作”的教育活动,引导干部职工,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对照先进找差距,认
真向思想上工作上优秀的同志学习,促进民族团结工作上台阶。
7、对少数民族干部职工开展节日慰问,在每到民族节日期间局领导班
子对全局少数民族干部职工送去礼品进行节日慰问,每当遇到民族干部的婚、丧之事,需要出车出人帮忙的局领导均予安排并亲自参加,一点一滴的关心和温暖却拥有巨大的凝聚和团结的力量,让少数民族干部职工充分感受到组织的关心。截止目前我局没有党员干部信仰宗教和开展非法宗教活动的情况。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局在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活动中,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距离上级党委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和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及时总结成绩,克服不足,完善措施,按照年初制定的“实施方案”,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继续巩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成果,为推进人社工作的健康快速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总结2山西省是少数民族散杂居省份,有53个少数民族成份近12万人,约占全省总人口0.35%,呈大分散、小聚居特点。由于处在连接我国东西部回族带的中心地区,我省少数民族人口总量虽少,但在全国有一定影响。全省有42个少数民族聚居村,分布在6市22
个县,除1个蒙古族聚居村外,其余都为回族聚居村。有近百个少数民族相对聚居的社区、学校、企业。每年有近3万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在我省求学经商务工。
民族团结创建月总结篇7
伊犁州自成功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后,积极总结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工作经验,开展“三有”、“三抓”、“三做”活动,“解决三个问题”,不断巩固提升示范州创建成果,促进伊犁州民族团结创建工作进入常态化。
“三有”:有人办事,有钱干事,有场所做事。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伊犁州县两级创建办抽调了大量工作人员、各单位设有专兼职人员,也都成立了领导小组,划拨了资金,做到了机构人员资金三落实,为成功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提供了强有力保障。示范州创建活动结束后,州县两级机构、人员、经费按照实际需要依然保障到位,州、县市设有常设机构,明确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主要责任人、主管领导、直接责任人,州本级每年列入50万元财政预算,各县市按照人均2元钱的标准核定创建经费并列入财政预算,形成有人干事、有钱办事、有地方做事的良好局面。
“三抓”:抓宣传氛围、抓创建活动、抓典型选树。自治区将今年确定为“民族团结进步年”,并拟定于伊犁州召开全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现场经验交流会。全州上下将继续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提高民族团结进步知晓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八进”为主阵地、主渠道,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细胞工程”为基础,坚持“到人管用有效”原则,注重人文化、大众化、实体化,充分利用各级宣讲团、宣讲队和各类媒介,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创新活化活动载体,扩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覆盖率。持续深入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月、党的民族理论政策法律法规学习教育等活动,大力推进“增进民族团结、促进宗教和谐”十大活动等,大力推广示范州创建活动中涌现出的“六互”“六进农家”“末梢工程”“十二同”等创新经验;以特色农牧业、旅游富民、就业创业、现代文化引领、教育事业发展作为载体和平台,与民生、脱贫攻坚、就业等相结合,开展各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不断深入挖掘民族团结典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常态化开展创建民族团结模范单位和争当民族团结模范个人活动,形成各民族互尊互敬、互信互爱、互帮互助、互学互励的风气。
“三做”:做好计划、做好督查、做好考核。各县市、县市各乡(镇、场)、街道、县直各单位(部门)、州直各单位(部门)和驻伊单位按照《伊犁州“十三五”时期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实施意见》,形成“十三五”时期及20xx年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实施意见、工作方案。州创建办强化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日常督查工作,严格落实州创建领导小组一季度一督查、半年一总结制度,每季度都有督查重点内容,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各县市不断加强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督查,督查结果及整改落实情况每季度上报州创建办。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作为一项绩效常态化考核的重要内容进行考核,并常态化纳入精神文明单位、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全过程,各县市也制定出常态化管理运行机制,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与县市中心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对下滑单位严格摘牌追责,将软任务变成硬指标,对下划单位严格摘牌追责。
“解决三个问题”:解决思想认识问题、解决全面推进问题、解决各民族交流交往交融的问题。进一步提高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认识。各级党政、各单位克服船到码头车到站的错误认识和松懈麻痹思想,确保民族团结的宣传氛围不滑坡,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开展不停步。进一步发挥示范点示范引领作用。伊犁州县市之间、单位之间依然存在不平衡的问题,尤其是没有被列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七进”示范点的单位,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各县市、各工作组、各工委按照示范点“八个一”标准,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全面推开。积极推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以共居共学共事共乐为落脚点,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各族干部群众走动互动,积极构建“嵌入式”学习、生产、活动、居住格局,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成为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的为民服务的窗口,各民族相互了解、相互尊重、相互包容、相互欣赏、相互学习、相互帮助的平台,各民族加强交往交流交融、凝聚各族人民智慧和力量的纽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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